(参与2011年8月20日讯)吕耿松,1956年1月7日出生,1983年毕业于杭州大学历史系,原是浙江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老师。1992年上半年,吕耿松先生写了《论反对共产党独裁统治》的小册子(约7万字),并油印了十几份,在要好的朋友中传阅,试图建立反对派组织,后被查获,当年11月下旬至春节前,被学校政治部隔离审查近两个月,此后,他失去了公职,靠在教工路翠苑夜市摆地摊谋取生计。
1998年,吕根松先生就参加了林牧、丁子霖、江棋生等发起的“公民运动”,2000年吕耿松先生还在香港出版过一本《中共贪官污吏》的书。
在2002年左右经王东海先生介绍,我曾给吕耿松先生送去过浙江民主党的《在野党》杂志及一些文章,向他介绍了当时有关民主党的一些情况。吕耿松先生热忱相待,并告诉我他早就是有才、东海介绍的民主党人,如果民主党需要,他随时准备出来为民主党做事。由于当时的形势处于极其艰难的低谷,面对中共当局对中国民主党一波又一波的严厉打压,考虑到老吕又是家中的顶梁柱,如果有什么丧失,民主党对他和家庭都负不起应有的责任,不到万不得已的关键时刻,我决定尽量不要去动他。
2004年由王荣清先生负责发起了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起草的《中国政党法草案》攻势为契机,浙江民主党的活动走出谷底。顶着中共当局一如既往的打压和限制,浙江民主党人“扩大影响、壮大组织”的大小攻势一阵又一阵紧随其后。虽然广大党员积极踊跃,但也遇到了自身因素的瓶颈限制,“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浙江民主党里高端人才匮乏的问题日趋明朗。
2005年5月,以“教工路拓宽和交通疏通”为理由,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单方面撤销与摊主间的摊位使用协议,决定停办翠苑夜市,包括吕耿松在内的250多户摊主一下子就失去生活来源。吕耿松先生一方面带领广大摊主积极维权讨要公道,尽可能减少或弥补突然停业给广大摊主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开始向海外媒体投稿,试着赚取稿费。老吕在维权和写作上的初露锋芒,引起了广大民主党人的关注,王荣清(智深沉勇,擅于攻伐,是浙江民主党的“利器”)、王东海(德高望重,擅于稳定军心,乃浙江民主运动的“定海神针”)作为浙江民主党的老前辈,一再指示我说“吕耿松已经出山,他德才兼备,应该请他在民主党这个舞台上一展身手了”,我也答应了他们。
机会终于来了,从2004年起,王富华、迟建伟等人因以退休工人家属的名义,积极参加杭州市产业退休工人争取“公平劳保”的维权活动。中国民主党人的参与,使退休工人的维权活动开始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士气大增,这也让杭州市乃至浙江省地方当局十分顾忌与恐慌,只是一时找不到对付的正当口实,但又不甘心。2005年6月1日终于拿王富华下手了,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将王富华治安拘留一周,先吓着试试看能否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由于联系故障,直到王富华出来后我们才知道,所以此事没有及时向社会上公开报道。经过了解案情,大家商议决定由我协助王富华启动法律程序,王富华先向杭州市公安局提出不服治安处罚的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展开了当时在杭州市民当中影响较大的“将公安告上法庭”事件。我们本想通过个案的司法维权程序来和平、理性地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进步,但法院接连3次将王富华的诉讼代理人无理驱逐出法庭,暴露了中共当局操纵司法、亵渎法律程序的行为,包括法官在内很多法律人追求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之努力在强权专政下所面临的尴尬与无奈。
2005年9月26日,我第二次被法庭无理取消在本案作为王富华的公民代理人资格后,鉴于吕耿松先生从事过近十年的警务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参加过国家司法考试,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就向王富华推荐了吕耿松先生。次日傍晚,我和王富华、迟建伟一起拿着诉讼材料到了老吕家,吕耿松先生爽快地答应代理此案。经过几天认真审核分析王富华的案卷材料,老吕从下述几个方面为本案准备了充分辨法析理的代理词:《公(拱)行决字[2005]28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两个事实,第一个已过追诉期,不应再处罚;第二个事实不存在,有充足的相反证据证明系本案行政诉讼被告(公安)瞎造,不能作为处罚的根据。此外,本案的取证和裁决程序多有不妥之处甚至违法(没有现场或及时取证,而是过后很长时间到作出处罚决定的那天才做调查询问笔录,甚至还有先裁决后补充的取证)。如果真的让吕耿松先生在法庭上展开辩论,我们都相信会让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在法庭上无法作出自圆其说的辩解而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当然也会由此改进和提高他们今后的执法能力)。
考虑到我两次被法院拒绝充当王富华公民代理人的经历,担心如果开庭前就向法院提交吕耿松作为公民代理人的委托书后,还未等到开庭,法院就会取消老吕的代理资格,我们就会失去主动。前车之鉴,所以我建议在开庭前临时提交委托书,得到王富华和吕耿松先生的采纳,并在当时知情的王、吕、陈、池四人之间立下开庭前保密的约定。
2005年11月17日下午2时30分“王富华诉拱墅公安”一案经延期后第三次开庭,当时吕耿松和我、王富华、池建伟等一起提前5分钟到达拱墅区法院时,发现整个法院内外如临大敌一般,平时经常与我们打交道的杭州市国保支队及各城区国保大队主要成员几乎全部到场,光表面的警察就有六七十人以上,有二三十个占据了本次开庭的“刑一庭(厅大,旁听席位也多)”前两排的旁听席,其余三五成群,有的在法庭内外维护秩序、有的在周围溜达张望、有的聚在一些便于观察的角落和道口临场指挥或待命。杭州著名维权人士中国民主党人席传喜、吴远明(任伟仁)和萧利彬也早就等在那里。法庭外面已经站满了一百多位前来声援的退休工人和其他旁听者,有不少退休工人因为没有领到旁听证被挡在法庭外面,正在责骂法院刁难他们。
吕耿松、王富华、迟建伟和我四人准备进入法庭,在“刑一庭”半开的门口,左右两边的法警要检查我们的证件,我一手举着自己的身份证及早就领好的旁听证,一手指着吕耿松大声说“他是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王富华也冲着法警说“我是原告,我的代理人进法庭难道也要旁听证?”。趁法警还没有反应过来,王富华与吕耿松就往里挤,我和迟建伟就从后面用力把他俩顺势推,我们就一起拥进了门。看着王富华与吕耿松分别走到原告和代理人席位就坐,我就赶紧找到前排靠中间过道的一个空位,以便万一发生意外好就近接应。旁边坐着的几个便衣和制服立刻对我说“这位子不准坐”,我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明知故问地沉声道“怎么?你们是什么人!”,我管自己坐下,不予理睬其蛮狠要求,心想“旁听席不给旁听人坐,真是岂有此理,我倒要见识见识你们会怎样无理取闹”,结果他们也没有动作。
看到吕耿松在整理诉讼材料的时侯,书记员过去问他“你是什么人?”,老吕说“是王富华的委托代理人”,并从口袋里掏出身分证和委托书,没想到审判长用手指着老吕突然大喊道:“法警,把他带出去”,于是来了两个法警叫吕耿松出去。老吕说“我是代理人,为什么叫我出去?”,法警说“审判长叫你出去你就得出去”。旁边的王富华激动了起来,要上前推开正在拉扯吕耿松的法警,审判长又喊:“再来几个法警,把他拉出去!”于是又过来几个法警。三个法警对付老吕,要把他从代理人席上粗野地拉下来,另有几个法警阻挡王富华,王富华一边大声叫嚷“不让陈树庆来,我已经两次让着你们了,只好重新请代理人,你们又要把他赶走,我抗议!法院黑暗!审判不公!”,边喊边挥动胳膊,要摆脱阻挡他的法警。法庭秩序开始有点骚动,旁听席上的几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我怕老吕和富华吃亏,就挥手大声招呼他俩的名字,要他俩一起出来,在法警的簇拥“护驾”下,我也跟着出了法庭。
见王富华和吕耿松出来,外面因进不了法庭而闹哄哄的退休工人就忙着围上去问怎么回事情。王富华满脸铁青、手舞足蹈、大声抗议并诉说刚才法庭发生的情况。退休工人们听后,就愈发群情激奋了,骂共产党黑暗、骂法院不公、骂法官专横,各种骂声骂法都有。过了一会儿,一法警从法庭跑出来叫王富华再进去,王富华说“你们共产党不是人,共产党的法院不是法院!为什么再三赶走我的代理人”审判长也跟了出来叫王富华进法庭,吕耿松就上去与她论理,质问她为何不许自己担任代理人,王富华走近说“代理人一起进去,我去,否则我不会去的”,审判长说“我们来叫你过了,你不去,我们也可以在你缺席的情况下作出裁判”,王富华用手指着审判长并不停挥动着说“你们一再取消我的代理人,我不会相信你们的!”。我担心情绪激动的王富华一旦失手戳到法官,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不利后果,就走上前去隔在他们中间回头对审判长说“法庭的程序不公正、导致双方诉讼能力悬殊,会有公正审判的结果吗?”,旁边许多退休工人对着审判长和法警骂“贪官污吏”、“腐败分子”。审判长也看出在不允许吕耿松一起进去的情况下王富华是坚决不会再进法庭的,就只好管自己回到法庭。这时法院院长也来到现场安抚大家,叫王富华进法庭,王富华此时可能已经激愤过度而讲不出话来,非常吃力地说出“代理人不……进去,我也不……进去!”,群众又围着院长骂开了“黑社会”、“流氓法院”,院长见于事无补,也只好管自己走了。
法庭内外乱哄哄的,一直到下午3时40分,一直坚守在法庭里观察情况的池建伟出来告诉王富华,说审判长已经在法庭上宣布:由于原告擅自离开法庭,合议庭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已经蹲在地上休息与安静了一会儿的王富华站了起来,用沙哑的声音大声对退休工人说:“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结果!”,退休工人又大骂:“法院不要脸!”“公安不要脸!”有个人对着法庭大声喊道“我宣布,王富华胜诉,拱墅公安分局败诉!”吕耿松先生说:“对,我们虽然是不败而败,但实际上是不胜而胜!”。
几天后,王富华收到了拱墅区法院“本案按撤诉处理”的《(2005)拱行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很遗憾,中共地方当局为了维护其“一贯正确”的权威和“输不起”的面子,再一次错过了将社会矛盾纳入公正司法程序予以解决的法治轨道,王富华虽然输了官司,却赢得了民心,应了吕耿松先生事先“这个官司,我们是不败而败,会不胜而胜”的判断。
这是我们第一次请吕耿松先生,就让他经历这样险恶难堪的场面,心里一直过意不去,但老吕从来没有为此责怪于我。他这种临危受命、敢于担当的作风,从此在我心中扎下了根。
民主运动,在宏观上要推动国家实现民主法治,更重要的是在微观上要落实一项项具体的公民权利之保障,因为后者不仅是前者的最终目的,更是实现前者无穷动力的源泉和基础。中国民主党自创党之初,不仅重视民主法治理论的研究和宣扬,重视严防人性之恶、发挥人性之善的内部组织制度之探索,也从来没有忽视过对民众权利的维护(规模和影响力比较大的如:东北的姚福兴、萧云良;川渝的胡明君、王森等)。在浙江民主党创党早期,虽然组党活动和民众维权从来没有脱过节,但离我们的目标和群众的要求还是相去甚远,直到吕耿松参与和主持浙江民主党事务后,才得以取得重大的改观。作为一个中国民主党人,由于吕耿松先生“特别真诚,毫无遮拦的人,和他交往,不会有任何心理顾忌,他也不会给你任何压力(温克坚先生的评价)”的亲和力,广泛地参与弱势群体的各种维权活动,并赢得广大维权群众的普遍尊重与爱戴,还由于以他为主导及其他民主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将浙江民主党的茶话会定期化、群众化,效地将浙江的民主运动和维权活动结合在一起,不仅克服了浙江维权活动一盘散沙的面貌,也真正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中国民主党浙江部分或多或少脱离群众切身权益的窘境,打开了浙江民主党在现实社会更大的活动空间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也为浙江民主党引进了不少忠诚热心、精明强干的成员。
当然吕耿松先生为群众维权、中国民主党发展之巨大贡献,也付出了自己遭受政治迫害的代价。吕耿松先生为弱势群体的维权活动,尤其是为那些被强迫拆迁而哭诉无门的群体、为那些上访却一再遭受打压的群体仗义执言,部分阻碍了地方当局的重点工程或者形象工程,直接得罪了地方强势,恨不得让吕耿松这个他们眼里的“麻烦制造者”早点消声;吕耿松先生的笔头好、文风犀利,“军队国家”、“警察中立化”、为战友守望相助、为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辩护(见《吕耿松:从池建伟案件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本质》,博讯,2006年11月29日)及其它针砭时弊的大量文章,犹如一篇篇对专制特权的讨伐檄文,又惹恼了中共高层的反动势力。所以吕耿松先生始终是在无形而巨大的恐怖压力下为维护民众权益、为发展中国民主党、为追求真相和真理奋力拼搏的。
记得我出狱不久的2010年底,有一次和邹巍、徐江娇等一起去西郊监狱探望老吕时,听吕夫人汪雪娥谈起自己在吕耿松入狱前的感觉“每天下班回家,总是担心一开门见不到老吕,想着会不会已经被它们抓走了”。听了她的话,我当时曾突发奇想,如果将来有机会,老吕和汪大姐去听一听琵琶曲《十面埋伏》里人喊马嘶、金戈铿锵之声,那震撼心魄的节奏里所渲染的紧张气氛,估计他们一家的心情与两千两百年前垓下项羽、虞姬的感受是差不多的。可见当时浙江民主党活动与民众维权活动表面上轰轰烈烈、热热闹闹,但老吕自己和家人还是整天提心吊胆、已经觉察到所面临之巨大危险的。
2007年8月24日,厄运终于降临,吕耿松先生被杭州市公安抄家,并以“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被刑事拘留,于同年9月29日以“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2008年1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杭检刑诉【2007】486号《起诉书》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虽然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莫少平、丁锡奎两位大律师为吕耿松先生作出了非常精彩服人的无罪辩护,但政治案件在中国大陆几十年来以权(力)压法、颠倒是非的惯例,一如既往地迫使法院于2008年2月5日作出(2008)杭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吕耿松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年8月24日起至2011年8月23日止)。
再过三天,也就是下星期二,吕耿松先生就要从杭州市西郊监刑满狱释放回家了,也许正是由于吕耿松先生为了和平、理性地推动中国民主进程所展现出“力,可攻守;德,能抚众”的巨大能量和作用,不知当地警方出于何种动机,居然月初在吕耿松先生家对面建起警务室,便于全天24小时的监控,看来吕家门口即将成为国内外人权力量和国际舆论关注的焦点已经在所难免。
出于私情,我应该感恩吕耿松先生不顾他自己面临的巨大风险和压力,对落难的我曾经一再倾力救助;出于公义,我庆幸浙江民主党人有太多像有吕耿松这样勇敢坚毅的战友,相互间忠诚友爱,为事业前赴后继、积极进取,让我们对于自己的团队充满信任、对中国民主自由的前景充满信心。我早就应该腾出时间来为他编写一本纪事之书,但因为我太了解他了,所以又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为时还早,一切刚开始,留待将来更有写头,甚至我自己的笔锋愚钝,还不配写他,所以先用此篇短文算作“抛砖引玉”,到此收笔,还是去考虑几天后争取和朋友们能够替他接风更为重要。
吕耿松先生的家庭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九莲新村31幢110号108室。
家中电话:0571-88057334
陈树庆
2011年8月20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2011年8月20日星期六
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
陈树庆:再过十天吕耿松先生出狱了
(参与2011年8月13日讯)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杭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的判决,到2011年8月23日,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的优秀成员吕耿松先生即将结束四年政治迫害的炼狱,重新回到了拥有娇妻爱女的温馨之家,回到广大关切他的维权群众中,回到我们中国民主党的队伍里来。
王荣清、吴义龙、王东海、徐光等民主党的同志,都说:树庆你对吕耿松比较熟,应该为他写一篇欢迎归队的文章。刚好我也正有此意,但真提起笔来,却又很犯难,因为我所了解的吕耿松先生之优点和事迹太多了,写本书还差不多,要写篇文章实在是让我主题难定。
中国共产党人里让我最钦佩的是彭德怀将军,他所拥有的临危受命、横刀立马(勇敢坚毅)、爱国爱民、刚正不阿,乃是我永恒的偶像。这些品德,我在吕耿松先生身上也都看到了,所以我最初准备的题目是《共产党里有彭德怀,我们民主党有吕耿松》。
吕耿松先生性格开朗豁达、待人真诚,对来自全国各地的民主党和民运同仁都能热忱接待、患难相助,尤其是各方维权群众遇到困顿需要他提供法律咨询和道义支持时,总能爽快地答应并提供有效帮助,广大维权群众都亲切地叫他吕老师。在吕耿松先生参与和主持浙江民主党事务期间,无论浙江民主党的成员还是群众基础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气达到了1998年组党后的再一个高潮,所以我还考虑了《众望所归的民主党人吕耿松》之题目。
中国古语说“人生遇一知己者足矣”,我庆幸中国民主党里有那么多象吕耿松先生一样信得过、靠得住又才华横溢的同志,这让我记起了《列子·汤问》里有关古琴曲《高山流水》及“知音”的典故:春秋时代,有个叫俞伯牙的人,精通音律,琴艺高超,有一天他在汉江边鼓琴,当伯牙心里想着巍巍的高山,明净耸拔、郁郁葱葱,弹出的琴声清冽,若滴水落溪、回荡幽谷,遇一樵夫惊叹“善哉,峨峨兮若泰山”;伯牙心理想着涓涓的山溪之水汇成大河,浪花拍岸、波涛汹涌,琴声开始激荡澎湃、其势浩浩一发不可收拾,樵夫又叹“善哉,洋洋兮若江河”。此樵夫名叫钟子期,两人由此就成了至交,钟子期死后,俞伯牙认为世上已无知音,终身不再鼓琴。所以我又试着用这样的题目《其信其义,稳若泰山;其才其文,浩如江河——记民主党人吕耿松》。
可是,所有上述标题,都只能展现吕耿松先生的一个局部而不足以概全貌。
让我想起了拍风景照时,因为拿着的照相机镜头角度太小,又没有带上匹配的广角镜,器械不良加上自己技艺不精,只能带着遗憾无法将尽收眼底的美景拍下来;还让我想起了苏轼的一首古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现在的处境,后面两句应改为“只缘身在此山中”加上“秃笔小纸,难绘吕耿松的山岳之大”才对。
再过十天,吕耿松先生就从杭州市西郊监狱刑满出狱了,我仍思路凌乱没有头绪,“江郎才尽”想不出满意的好题目,所以文章还很难展开,有负于同志们的托付,本文就权当一个通知先出手,向大家告诉或提醒一下“吕耿松先生快出来了”这个消息,请予关注。
吕耿松先生的家庭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九莲新村31幢110号108室。
家中电话:0571-88057334
陈树庆
2011年8月13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王荣清、吴义龙、王东海、徐光等民主党的同志,都说:树庆你对吕耿松比较熟,应该为他写一篇欢迎归队的文章。刚好我也正有此意,但真提起笔来,却又很犯难,因为我所了解的吕耿松先生之优点和事迹太多了,写本书还差不多,要写篇文章实在是让我主题难定。
中国共产党人里让我最钦佩的是彭德怀将军,他所拥有的临危受命、横刀立马(勇敢坚毅)、爱国爱民、刚正不阿,乃是我永恒的偶像。这些品德,我在吕耿松先生身上也都看到了,所以我最初准备的题目是《共产党里有彭德怀,我们民主党有吕耿松》。
吕耿松先生性格开朗豁达、待人真诚,对来自全国各地的民主党和民运同仁都能热忱接待、患难相助,尤其是各方维权群众遇到困顿需要他提供法律咨询和道义支持时,总能爽快地答应并提供有效帮助,广大维权群众都亲切地叫他吕老师。在吕耿松先生参与和主持浙江民主党事务期间,无论浙江民主党的成员还是群众基础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气达到了1998年组党后的再一个高潮,所以我还考虑了《众望所归的民主党人吕耿松》之题目。
中国古语说“人生遇一知己者足矣”,我庆幸中国民主党里有那么多象吕耿松先生一样信得过、靠得住又才华横溢的同志,这让我记起了《列子·汤问》里有关古琴曲《高山流水》及“知音”的典故:春秋时代,有个叫俞伯牙的人,精通音律,琴艺高超,有一天他在汉江边鼓琴,当伯牙心里想着巍巍的高山,明净耸拔、郁郁葱葱,弹出的琴声清冽,若滴水落溪、回荡幽谷,遇一樵夫惊叹“善哉,峨峨兮若泰山”;伯牙心理想着涓涓的山溪之水汇成大河,浪花拍岸、波涛汹涌,琴声开始激荡澎湃、其势浩浩一发不可收拾,樵夫又叹“善哉,洋洋兮若江河”。此樵夫名叫钟子期,两人由此就成了至交,钟子期死后,俞伯牙认为世上已无知音,终身不再鼓琴。所以我又试着用这样的题目《其信其义,稳若泰山;其才其文,浩如江河——记民主党人吕耿松》。
可是,所有上述标题,都只能展现吕耿松先生的一个局部而不足以概全貌。
让我想起了拍风景照时,因为拿着的照相机镜头角度太小,又没有带上匹配的广角镜,器械不良加上自己技艺不精,只能带着遗憾无法将尽收眼底的美景拍下来;还让我想起了苏轼的一首古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现在的处境,后面两句应改为“只缘身在此山中”加上“秃笔小纸,难绘吕耿松的山岳之大”才对。
再过十天,吕耿松先生就从杭州市西郊监狱刑满出狱了,我仍思路凌乱没有头绪,“江郎才尽”想不出满意的好题目,所以文章还很难展开,有负于同志们的托付,本文就权当一个通知先出手,向大家告诉或提醒一下“吕耿松先生快出来了”这个消息,请予关注。
吕耿松先生的家庭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九莲新村31幢110号108室。
家中电话:0571-88057334
陈树庆
2011年8月13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陈树庆:传朱虞夫被审查起诉,家属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参与2011年7月13日讯)2011年3月5日上午,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创始人之一的朱虞夫先生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同时被抄家,抄走两台电脑等物品,随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于2011年4月11日逮捕,羁押于杭州市上城区公安看守所,据传该案现已侦查结束,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朱虞夫先生患有高血压和高血脂等疾病,之前因中国民主党遭政治迫害案,两次入狱长达九年之久,故也留下了很多劳改后遗症,身体健康状况一直让家属担心。昨天(2011年7月12日),朱虞夫的妻子蒋杭莉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根据相关法律,检察院应当七日内作出决定或答复。
噢,曾看到2011年6月10日新华社的一篇文章提出“更加公平、更多共赢、更大包容、更强责任”,希望建立一种全球媒体协调长效机制。中共的舆论政策对外如此,希望中共当局不要耍内外有别的两面派手法,更应善待自己的公民,在国内对“异质思维”及言论立即停止一切因言治罪的政治迫害行为,尊重宪法所确认的公民言论、信仰、结社及游行示威等各项权利,为全民和解及启动以民主法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留一点所剩不多的和平稳健之路。
也希望海内外朋友尤其是各民主党组织继续关注朱虞夫先生的案件。
陈树庆
2011年7月13日
附:《取保候审申请书》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我夫朱虞夫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1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于2011年4月11日逮捕,现羁押于杭州市上城区公安看守所,据传该案现已侦查结束,移送贵院审查起诉。
朱虞夫现已58岁,中年时就患有严重的高血脂、高血压,又因政治原因曾经两次入狱长达九年之久,故也留下了很多劳改后遗症。在本次被限制人身自由前,朱虞夫也多次因病住院,例如疫系统下降,诱发病毒性疱疹,主要病症出现在头部,医生建议要及时治疗,否则会影响到视神经、三叉神经,在体检中还被查出胆结石。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朱虞夫“患有严重疾病”属于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我们家属认为朱虞夫被取保候审也属“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本申请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六部委规定》第20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规定,也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的保证人条件,作为朱虞夫的妻子,我蒋杭莉特为朱虞夫向贵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本申请人保证履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义务,监督朱虞夫做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发现朱虞夫有违反上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申请人:姜杭莉
2011年7月12 日
朱虞夫先生患有高血压和高血脂等疾病,之前因中国民主党遭政治迫害案,两次入狱长达九年之久,故也留下了很多劳改后遗症,身体健康状况一直让家属担心。昨天(2011年7月12日),朱虞夫的妻子蒋杭莉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根据相关法律,检察院应当七日内作出决定或答复。
噢,曾看到2011年6月10日新华社的一篇文章提出“更加公平、更多共赢、更大包容、更强责任”,希望建立一种全球媒体协调长效机制。中共的舆论政策对外如此,希望中共当局不要耍内外有别的两面派手法,更应善待自己的公民,在国内对“异质思维”及言论立即停止一切因言治罪的政治迫害行为,尊重宪法所确认的公民言论、信仰、结社及游行示威等各项权利,为全民和解及启动以民主法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留一点所剩不多的和平稳健之路。
也希望海内外朋友尤其是各民主党组织继续关注朱虞夫先生的案件。
陈树庆
2011年7月13日
附:《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我夫朱虞夫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1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于2011年4月11日逮捕,现羁押于杭州市上城区公安看守所,据传该案现已侦查结束,移送贵院审查起诉。
朱虞夫现已58岁,中年时就患有严重的高血脂、高血压,又因政治原因曾经两次入狱长达九年之久,故也留下了很多劳改后遗症。在本次被限制人身自由前,朱虞夫也多次因病住院,例如疫系统下降,诱发病毒性疱疹,主要病症出现在头部,医生建议要及时治疗,否则会影响到视神经、三叉神经,在体检中还被查出胆结石。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朱虞夫“患有严重疾病”属于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我们家属认为朱虞夫被取保候审也属“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本申请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六部委规定》第20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规定,也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的保证人条件,作为朱虞夫的妻子,我蒋杭莉特为朱虞夫向贵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本申请人保证履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义务,监督朱虞夫做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发现朱虞夫有违反上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申请人:姜杭莉
2011年7月12 日
2011年4月7日星期四
陈树庆:甘为民主铺路石:记毛庆祥、胡晓玲夫妇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更新时间:4/22/2011
经常有人夸我们浙江民运是一个优秀群体,也有人好奇地问:为什么在中共当局一再严厉打压下,浙江民主党不断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仍能做到“打不垮、拖不烂”并继续向前发展?我有时回答人家:是因为我们内部“忠信勇敢、友爱宽容、廉洁自律”之团队正气始终保持主导地位,再加上众人拾柴火焰高。这样归纳,比较抽象,实际上很多人还是不解。一定要形象、生动地展开具体分析,因素很多,众说纷纭,在此我就以毛庆祥、胡晓玲夫妇的民运经历为例,谈谈中国民主党人的“铺路石”精神,籍以共勉。
毛庆祥,1950年5月24日出生,杭州市人,祖籍浙江诸暨。1968年,毛庆祥初中毕业,次年参军在上海警备区服役,1971年服役期满,退伍后分配到杭州磁钢厂工作。年轻时的毛庆祥感受到文化大革命给国家和人民所造成的深重灾难,独立思考精神促使他摆脱中共对人民的愚弄说教和宣传,开始探求中国社会的出路与前途,多少看到了一些症结所在,做好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准备。
1976年4月5日,借全国悼念周恩来去世反对毛泽东的“四五”活动,毛庆祥在当时杭州市政府附近的“民主墙”张贴了他的第一首诗作《何惧魔障再作孽》:
晴明祭灵甚悲切,烈士英魂永不灭;
总理遗容尚在前,顿起风云逆流急。
光明伟业奠基人,丰功伟绩永不灭;
如今健儿承遗志,何惧魔障再作孽。
该诗后被收录于中国青年出版社《四五诗选》第60页,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历史档案和不少经历人回忆录的公布,周恩来大奸若忠的两面人性逐渐被揭示,该诗作为当时一个追寻真理的青年如何也被蒙蔽之例子,毛庆祥先生每谈及此,就告诫大家了解真相的重要性。
因为参加“四五”运动遭到清算,从1976年6月底一直到10月中旬,毛庆祥被杭州公安局关押在水亭址的公安拘留所。突如其来的关押,并没有让毛庆祥先生屈服,他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在心灵的宁静中继续苦苦思索。为什么中国社会一直那么多灾多难,老是“恶人当道”?从社会发展史的角度去剖析,毛庆祥先生从中认识到当今中国之所以这样,是缺少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要素,那就是“民主、自由和博爱”。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毛庆祥先生获平反,他由此认识了当时一同参加过“四五”运动的聂敏之、朱虞夫、沈建民等人。
1979年,发端于北京西单民主墙的民主运动影响到浙江,以76年“四五”运动参与者为基础的浙江有志之士也纷纷行动起来,将杭州的民主墙活动搞得红红火火。在该运动中聚集了一大批“黑暗中的盗火者”,相互交流思想与认识,并萌发了许多生机勃发的民刊(因其“出自民间”并“宣扬民主”,故称之为民刊),而毛庆祥就是参与其中的佼佼者之一。
在杭州的民主墙活动中,除了在公开场合演讲宣扬民主自由思想外,对排版和印刷有专门研究的毛庆祥,先后承担起多个民刊的印制工作,是民间组织“中华全国民刊协会”的重要成员。最初,毛庆祥参与了聂敏之、叶航等人编辑的《四五》月刊;从1980年10月到1981年又和王荣清等人编印《之江》;毛庆祥先生还担任了傅申奇先生主编的《华东民刊》、《责任》的编印工作,由傅申奇送来稿件,毛组织排版、校对与印刷后送交傅申奇组织发放,毛庆祥先生自己负责浙江范围的民刊散发工作。
1981年4月1日,毛庆祥先生和胡晓玲女士喜结连理,两人不仅感情深厚,还同样抱负着推动中国民主自由运动的强烈愿望。婚后不久借蜜月之旅,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绕全国各地跑了一圈,福州、广州,桂林、北京、青岛、上海等地,其中以广州见到王希哲、刘国凯等人最为成功,还带回了《告各界(届)人民书》广为散发,加强了浙江民运与全国各地同仁的交流与联系。同年8月13日,新婚不久的毛庆祥被中共当局抓走,不久,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法刑初(81)47号刑事判决书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三年。
毛庆祥第一次出狱后,当局“政保”为了分化瓦解民运,想做他的工作为其服务,虽遭到毛庆祥先生的严辞拒绝,但还是引来了一些同道人对他的误解和别有用心者对他的中伤。毛庆祥先生问心无愧、坦然以待,及时向其他同道人讲明原委,随著时间的推移,这些误解和中伤不攻自破。
为养家糊口,毛庆祥先生做过多种生意,有赔有赚,自由亚洲电台《不同的声音》节目主持人谷季柔女士曾说他“生财有道”。他到青岛开过饭店,与牟传珩先生等人较熟。1989年5、6月学生爱国民主运动期间,毛庆祥在杭州的照相馆处于生意兴隆期间,他联系当时开羊毛衫厂的王荣清,两人购买了大量面包、矿泉水、可乐等,与其他杭州市民一起支持慰问正在武林广场集会、绝食抗议的学生。1998年6月初,他正在温州开舞厅,自己还兼交谊舞老师,生意尚可,王东海通知了毛庆祥有关王有才、林辉、吴义龙、王培剑等人正在准备公开筹组中国民主党的事宜,毛庆祥毅然放下手头的生意回杭州,马上动员王荣清、朱虞夫、沈建民、聂敏之、戚惠民等人参与,使得七九民主墙运动、八九爱国学生民主运动、新生代知识分子骨干结合在一起,人才济济,为中国民主党浙江部分在一再付出巨大损失的情况下还能累败累战、奋勇前进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1998年9月由毛庆祥倡议并起名创办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党刊《在野党》,到次年9月共出版11期,王荣清担任主编,祝正明、吴义龙、李锡安、王金波、朱虞夫、单称峰和我都曾先后参与过编印工作。《在野党》刊物作为浙江民主党人争取民主权利的本身,通过宣传民主政治理念、争取民众支持的过程,在当时浙江民众和全国民运圈有过比较大的影响。
王有才先生被捕后,毛庆祥积极投入到呼吁和营救活动中去,并总协调浙江民主党的日常事务。例如为要求释放王有才等,1998年7月23日,他联同王荣清申请游行,25日被公安正式驳回。8月6日,他再次联同王荣清、李锡安、吴闯及沈建民去杭州市公安局递交了游行申请,申请于8月12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举行游行,由武林广场出发,经延安路及解放路至市政府前静坐。毛庆祥和祝正明、姚振宪、李国涛、吴义龙及王荣清原定在11月21日下午在杭州凯旋饭店举行由浙江、上海约20名中国民主党成员参加协调会议,但警方为阻止这次会议而采取拘捕行动,在20日下午各会议参加人就分别被公安从家中带走,到次日下午5时许,众人才被放回家。同年12月15日,他被指参与非法社团活动再次被抓,后获释。
在中国民主党浙江创党的初期,我由于家里购房尚欠债务,当时自己生意也不错,所以1998年5月下旬王有才、林辉到我家商谈组党事宜时,我告诉他们“我明白组党有遭受政治迫害的巨大风险,如果自己坐牢而让家里孤妻幼女承受债主上门讨债,无论对于亲人还是对于信任我的债权人,情以何堪?我支持中国民主党,但我只能一般性参与或跟跟,等过一段时间我把债务还清后,才能为民主党冲锋陷阵”。由于我考虑问题比较保守,所以当年6月25日公开组党后,每当民主党内群情激昂之时,王有才常常把我叫到他家中当众发出“不同的声音”,这期间我就认识了毛庆祥、吴义龙、王荣清、朱虞夫、单称峰、祝正明、戚惠民等人。所幸,浙江民主党里的创党人员都胸怀大度,不因我的经常反对而排斥我,反而都很愿意与我结交。
1999年2月19日,吴义龙打电话告诉我次日(即大年初五),民主党在复兴茶室举办一次新春联谊会,有社会各界的朋友前来联欢。当我坐公交到美政桥站下车后,正向附近店家打探复兴茶室在哪里,看到对面停下一辆的士,王东海、祝正明还有一位中年女士(事后经介绍才知道是代表北京民运来浙江了解民主党运作情况的朱锐女士),就由他们带我去了茶室。当时有50多人聚在一堂,三教九流各色人等,人员很杂,也很热闹,由于大多数人不认识,我就只管自己喝茶、嗑瓜子。大家请主持人吴义龙致辞,突然间跑进几个壮汉把吴义龙叫了出去,吴片刻回来后说外面来了很多公安,他们要大家马上结束。众人不肯,有的说“我们聚会不违反任何法律,别理会公安的无理要求”,几人就大声唱起了歌来(后来我认识了他们是迟建伟、杨子、来金彪),音质慷慨浑厚,更加衬托了现场遽然紧张又不失悲壮的气氛;还有一人(也由此认识了萧利彬)说“公安不放心,请他们进来一起喝茶好了”,就带领大家跑出去拉公安,还把手里的糖果、瓜子往公安手里塞,弄得公安很尴尬。
开始,公安很凶,尤其是一个叫陈新的政保,铁青着脸,要从茶室里出来的人一个个查身份证,我实在看不过去,过去大声质问他“你们凭啥想查就查?公民喝个茶也要带身份证不成?我就没带身份证,你们到底想干什么?”。听到吵闹过来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在一旁七嘴八舌议论开了。一个干部模样年纪较大河南口音的政保(事后知道乃当时杭州公安一处,即政治保卫处周处长,相当于现在的国保支队长)走过来对我说“陈树庆,你们聚也已经聚过了,现在好叫大家散了,以免惹出什么麻烦来”,他一眼就能认出我并叫上姓名,让我当时感到有点吃惊,我能理解公安“被绑架”干这见不得人的差使之难处,但担心散去后落单人员会遇到麻烦,就问他“我们散去后,你们好分头采取行动?”,他微笑着向我点点头,轻声保证说“放心好了”。当我知道吴义龙、朱虞夫等人已经护送外地来客(朱锐女士)安全走脱后,就开始说服大家相互照应结伴离开,自己殿后。发现毛庆祥一直就在我身边,并将我邀到了清泰门外莫邪塘西村5幢82-104室他的家中,这是我第一次到他家里。但后来才知道我们散了后,公安并没有完全遵守诺言,将晚到而落单的王金波抓了起来,短期关押后,由山东警方派人送回原籍。也传有风声说当时民主党要开浙江的代表大会,所以警方才会如此兴师动众,真是神经过敏!
毛庆祥先生为了民主党的事殚精竭虑,身先同伴。例如1999年3月14日下午1时30分,杭州中国民主党40多名成员原定在东清茶室举行座谈会,商讨推进中国的民主进程问题。结果他和王荣清、朱虞夫及祝正明在上午被拘一直至晚上才获释。15日毛庆祥参加抗议中共当局迫害王有才、秦永敏、徐文立的“百日绝食”行动,当日下午3时,不顾因饥饿而头昏眼花的他,坚持和王荣清、朱虞夫、李锡安及祝正明前往杭州公安局递交申请书,申请于3月18日下午至5时在湖滨公园举行集会。1999年6月1日,毛庆祥、我、池建伟和郑大中等人前往杭州市武林广场捐血,以爱心纪念十年前“六四”事件中为中国民主化流尽最后一滴血的年轻大学生及市民。
毛庆祥先生待人诚恳热情、任劳任怨。各地到杭州联系民主党的民运同仁、老毛都热心接待。对协助或参与浙江民主党工作的住杭外地人员,认为需要找份活干干,解决了生活问题,才能更好地从事民运,老毛会亲自帮助联系找工作、或做点小生意等解决谋生。例如当时王金波在杭州能够行长时间安顿下来一起编印《在野党》杂志及参与其他民主党活动,与老毛就有很大的关系。又如吴义龙因参加民主党组创而被浙江大学取消了学籍,停发了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而吴义龙民主理念坚定、思路清晰、才华横溢、吃苦耐劳,能否安顿下来,直接关系到浙江民主党的核心能力问题。吴义龙先生的两次搬家,从借人力力三轮车到搬运,老毛出力最多。王有才先生遭迫害后,朱虞夫家、王荣清家及一公园民主党人演讲的群众集会场所,当时都由老毛亲自带着我去认识和了解的。
虽然,毛庆祥作为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常务工作组成员,还被选为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委员,但他为人谦和,从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我感触最深的是有一次我和徐光一起去他家,他对我们坦言道“中国民主事业之希望,在于你们年轻人,有理想、有知识、敢担当,更能对人民和国家负起责任来,我们做你们的铺路石”,当时徐光说“我们大家都是民主自由的铺路石”,老毛接着说“是啊,现在的组党人士将来未必能有治国安邦的才能,中国实现民主后,对领导人综合素质的要求相当高,可以请现在未参与组党的人来做民主党的主要负责人或我们推举他们竞选国家、地方的各级政府领导人,我们每一个创党人员都要有做铺路石的精神”,老毛的这番话对我影响很大。
1999年6月19日,毛庆祥被杭州公安局关押到三堡看守所“监视居住”,9月15日被正式逮捕。在审讯过程中,他为了避免或减轻其他同志可能遭受的迫害,就尽量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连审讯他的政保警察都说他“有点傻”。就这样,挽救了一些同志,尤其是掩护了约定担当二线负责人的王荣清先生,而毛庆祥自己则被当局重判。王荣清不负众望,在异常险恶、艰难的环境中,智深沉勇、坚守浙江民主党阵地,以《中国政党法草案》事件为契机,率众冲出低谷,这是后话。同年11月9日,毛庆祥和朱虞夫、吴义龙、徐光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杭刑初字第17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颠覆国家政权罪”,毛庆祥被判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2月1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毛庆祥被送到浙江省第二监狱服刑。
毛庆祥先生在服刑期间,曾受过一些不公正的待遇,狱方说他不肯认罪,就是对抗,把他长时间关禁闭,在一个很小的房间,整天只能躺在那里,看不见太阳。见硬的不行,就来软的,狱方就以减刑为条件,诱使他签写认罪书,但被他拒绝。对此,毛庆祥先生在2007年9月14日刑满出狱后说“为了减刑要我承认自己无犯的罪,我宁愿坐牢”、“对过去因追求民主自由而坐牢感到无怨无悔,对民主自由的信念亦不会改变”。
出狱后,毛庆祥先生为了浙江民主党的事务,继续操心,并且每当紧要关头能挺身而出、勇于担当,丝毫不减临危不苟免的本色。现在,因为拆迁搬家到杭州下沙居住,离城里远,无论坐公交还是骑电瓶车都需要一个多小时,来回相加约费半天时间,但每隔两周一次的浙江民主党吴山茶会,他都能排除辖区公安的威胁利诱不怕麻烦定期参加,只要有当局审判我民主党人的案子发生,他就到法庭外去进行抗议。尤其在2010年11月30日下午吴义龙、王荣清、毛庆祥、朱虞夫为伸张权利呼吁政治体制改革,要求释放刘晓波、刘贤斌,祝贺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向杭州市公安局递交了游行申请书,12月1日下午毛庆祥、吴义龙等人分别遭到杭州警方的传唤,还因为此事,莫邪塘社区解除了毛庆祥作为保安的工作。2011年3月中旬日本发生大地震与海啸灾难后,作为物业公司消防值班员,已经60岁的毛庆祥克服夜班巡查防范的辛苦、不顾白天“茉莉花开”期间警方对我民主党人的严控状态,挨家挨户在党内进行募捐活动,以表达我民主党人对日本人民受灾的慰问……。
如果我只说毛庆祥是中国民主事业勤勤恳恳的“铺路石”,那仅仅说对了一半,因为老毛的爱妻胡晓玲女士也同样是一块毫不逊色的“铺路石”!
记得1999年初,复兴茶室聚会后我第一次到毛庆祥家,当时无论客厅还是阳台的披屋,聚满了杭州及外地来的朋友,老毛忙着和大家谈民主党的事,胡晓玲女士热情地给大家泡茶,还挽留大家吃晚饭,在杨子的帮助下一锅又一锅地分批给我们炒年糕。对于他们家生活的打扰,我当时觉得很难为情,但从女主人脸上丝毫看不出有什么不悦。实际上在中国民主党公开组党的头一年里,除了王有才家,当时老毛家就是浙江民主党人的聚会、接待和决策中心。王有才被捕期间和判刑后,老毛家的中心地位就显得更加重要了,女主人胡晓玲的贤惠、豁达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1999年6月,中共当局对各地公开的民主党骨干展开第二波大镇压后,包括毛庆祥在内的浙江民主党人首当其冲、损失惨重。这时《在野党》杂志正准备编印第十期,缺乏人手,单称峰、聂敏之等人就动员我去帮忙,再说此时我自己也已经还清债务尚有一些余钱,相信无论人力物力都可以去应付一阵子。在探望受难者家属并看看他们家中是否尚存抄家时未被公安搜走的材料可供《在野党》编辑之用时,让我感动的是,胡晓玲、王有才的爱人胡江霞、徐光的爱人黄霄航都要给我钱,我不肯收,她们说辞几乎惊人一致“如果编杂志有困难就告诉我,自己的生活再艰难也能省一省,想出办法来帮你把事情做好”。但遗憾的是,只编了两期就被公安侦破,把我关了四个多月禁闭,直到我答应不再编印《在野党》才放了我;更令人遗憾的是,老聂和小单告诉我,由于我到处称赞受难者家属的无私奉献事迹,当时有对党的工作敷衍了事而对“职位”与“经费”颇感兴趣之徒,冒充我的“指示”到胡晓玲家中索要编印《在野党》杂志子虚乌有的“经费”,还骗了500元钱去。当我事后到胡晓玲家中核实此事要去质问那乘人之危的无耻之徒时,晓玲嫂子极力劝阻我说“以后不再上当就可以了,现在困难时际人员本来就少,你去追查和质问会影响团结的”,胡晓玲女士的忍辱负重、顾全大局,可见一斑,让我这七尺男儿也汗颜!所幸王荣清先生经短暂关押出来后对那几位进行了严肃批评,逐渐淡出或已有所收敛及改正,我就不再细述了。
丈夫毛庆祥的被捕,沉重的家庭负担再次全落到了胡晓玲一人身上,儿子尚幼还在就学,双方的父母都已年老体弱需要照顾,胡晓玲不仅扛住了,还积极组织家属对各自丈夫或亲人展开呼吁营救活动:为了防止政治案件秘密审判对受难亲人的巨大伤害,1999年9月27日,胡晓林联同吴义龙的女友单称峰、朱虞夫妻子姜杭莉和徐光的妻子黄霄航致函最高法院萧杨,强烈要求公开审理他们的亲人。2000年10月30日,胡晓玲再次联同王有才、吴义龙、祝正明、朱虞夫及徐光等5人的妻子或女友致信全国人大要求敦促中国当局遵守两个人权公约,立即释放判刑的家人及一切政治犯。
在数量众多的浙江民主党人遭政治迫害期间,对受害人的狱中关注、对家属的抚慰,也是一项非常重要而艰巨的工作。来自海内外各界的帮助是广泛和感人的,我们总是想利用各种机会表达我们的感恩之情。但就我们内部来说,无疑,胡晓玲女士付出的辛苦最多,做出的贡献也最大!
受难者在封闭的高墙之内,时时刻刻生活在严厉的压迫与恐惧之中,一不小心就可能得罪了哪位恶警或牢头狱霸,那么就有可能要吃足苦头了;如反抗,常常是遭受更加惨无人道的虐待,到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同期受迫害的吴义龙、毛庆祥、朱虞夫、祝正明、徐光都有过深刻的感受。要减少或避免这种苦难,就需要有外面的关注,其中家属能经常去探望并了解到里面的情况就非常重要。在毛庆祥先生被判8年坐牢期间,胡晓玲不管风霜雨雪还是烈日当空,总是每个月能定期去探望并向外界及时通报老毛的情况,这为老毛以相对较小的抗争代价赢得一个政治犯应有的权利功不可没。好在祝正明也关在二监,吴义龙关在临近的四监,祝正明的母亲远在浙西南的江山市来探望非常不便,吴义龙实际上还是单身,安徽老家年迈的母亲及兄弟要远道来探望更是难得。所以每次晓玲嫂去看望老毛时,也总是一便去看望祝正明和吴义龙,要给他俩捎带一些生活用品,也会将打听到的祝、吴两人状况让外界有所了解。
记得有一次胡晓玲接受采访时说“每当我听到哪个民主党人被抓起来了,我的心就痛个不停。……外面的家属怎么办啊!”。在我浙江十多位民主党人坐牢期间,胡晓玲忙前忙后就像家中大姐对弟妹一样去帮助,对朱虞夫家属的照顾、聂敏之丧事的张罗、维护祝正明坐牢期间民事权益替祝正明母亲在杭州有关民事诉讼事务的操办等等,包括本文作者的爱人在内,哪一位受到照顾和抚慰的家属能不惦记着胡晓玲的好?我不妨例举亲身经历的其中一件,大约2002年夏天,北京赵昕在出差途中顺便到杭州第一次与我见面,由于当时赵昕自己经济状态还不佳,匆忙间也没有准备,就留足了回程路费把当时兜里能攒出的800元钱一定要塞给我,让我转交给坐牢同志的家属以表一点心意。我不知怎样处理才好,就送到晓玲嫂子那里,由她定夺。她就安排四份,祝正明一份去看望老毛时她送去或寄给祝的母亲,其他三份让我分别送去或寄给徐光、单称峰、范子良的家属,自己坚决不收,她说“我现在帮老毛姐姐的茶庄洗刷、搞稿卫生有收入,应该把钱给更需要的家属”。总之,晓玲嫂和老毛一样,为了民主党不计较辛苦和付出,有任何名利好处的时候又总是考虑其他同志及家属而把自己置于度外。
但凡政治迫害案件,受害当事人固然经历苦难,但更为艰难的是外面的家属,面对失去亲情和生活的巨大压力,可以说家属对于亲人早日获释的心情往往比政治犯本身更为强烈与迫切。对于有过两次亲人坐牢离别的胡晓玲,这样的痛苦就更加深刻,但胡晓玲都顽强地支撑了下去,为了维护丈夫的信仰和人格,当狱方以减刑直接诱惑老毛投降不成,就间接地做起了动员家属工作,曾“好心好意”要求家属签字说明毛庆祥认罪了,就能给毛庆祥减刑,同样也遭到了胡晓玲斩钉截铁的回绝“当然不能签!怎么能认罪呢?不减刑就不减刑吧。”。中国民主党人善待自己的每一位战友,在不出卖党和其他同志或群众利益的前提下,为了减少损失和苦难,容许当事人面临或遭受迫害时做出自己的让步与妥协(包括“认罪”,因为在暴力胁迫下做出的任何“承诺”,不具备法律和道义上的效力。),并不鼓励坚持到底。但是,毛庆祥、胡晓玲夫妇俩的骨气,却赢得了所有民主党人的由衷钦佩。
晓玲嫂不仅坚强,也很勇敢,每次中共当局审判我民主党人的时候,她总要想尽办法要去旁听。2007年7月10日,中国民主党人朱虞夫和他的儿子朱卬“妨害公务”案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浙江民主党人士和维权人士到了近30人旁听并声援。宣判结束时,朱虞夫高喊“民主必胜,专制必败!”后面毛庆祥先生的夫人胡晓玲女士接着喊了声“民主万岁!”。2008年1月22日上午,浙江吕耿松案将开庭审理,毛庆祥、邹巍不顾警方恐吓,坚持前往参加吕耿松案,结果二人及毛庆祥的夫人胡晓玲全部被警方扣留。也难怪乎,在浙江民运圈内,我不止一次听到别人谈论说:胡晓玲比毛庆祥还要民主党!
不妨用朱虞夫先生曾说过的话来总结我们浙江民主党人对胡晓玲女士的认识与尊重:“在我们浙江的民运圈里,胡晓玲是位难得的睿智勇敢的女将,待人温和,是非分明,在浙江没有任何一个女性象她一样为民主事业守了大半辈子的‘活寡’,1981年,她与毛庆祥蜜月甫定,毛庆祥便为《华东民刊》锒铛入狱,劳燕分飞的日子,她默默地承受。毛庆祥出狱后生活无着,有关方面试图用金钱收买毛庆祥,胡晓玲将名誉看得比生命还重,断然予以拒绝。数十年来,毛庆祥作为一名政治受难者,颠沛困顿,胡晓玲深明大义,独自承担起全部家庭重任。赡养父母,教养幼儿,全力支持毛庆祥投身的民运事业。在浙江,谁的妻子能如此无怨无悔地面对丈夫的两度入狱而坚贞如故”。
在本文行将收尾时,我感觉到和毛庆祥、胡晓玲夫妇一样,我们浙江民主党人都是民主进程上的铺路石,以期把中国民主党建设一个包容开放的大平台,欢迎并吸收每一位愿意为中国民主进步事业贡献力量的志士来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有越来越多的铺路石,何愁造福全体国民、惠及子孙后代的民主自由之路不成康庄大道!
2011年4月6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经常有人夸我们浙江民运是一个优秀群体,也有人好奇地问:为什么在中共当局一再严厉打压下,浙江民主党不断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仍能做到“打不垮、拖不烂”并继续向前发展?我有时回答人家:是因为我们内部“忠信勇敢、友爱宽容、廉洁自律”之团队正气始终保持主导地位,再加上众人拾柴火焰高。这样归纳,比较抽象,实际上很多人还是不解。一定要形象、生动地展开具体分析,因素很多,众说纷纭,在此我就以毛庆祥、胡晓玲夫妇的民运经历为例,谈谈中国民主党人的“铺路石”精神,籍以共勉。
毛庆祥,1950年5月24日出生,杭州市人,祖籍浙江诸暨。1968年,毛庆祥初中毕业,次年参军在上海警备区服役,1971年服役期满,退伍后分配到杭州磁钢厂工作。年轻时的毛庆祥感受到文化大革命给国家和人民所造成的深重灾难,独立思考精神促使他摆脱中共对人民的愚弄说教和宣传,开始探求中国社会的出路与前途,多少看到了一些症结所在,做好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准备。
1976年4月5日,借全国悼念周恩来去世反对毛泽东的“四五”活动,毛庆祥在当时杭州市政府附近的“民主墙”张贴了他的第一首诗作《何惧魔障再作孽》:
晴明祭灵甚悲切,烈士英魂永不灭;
总理遗容尚在前,顿起风云逆流急。
光明伟业奠基人,丰功伟绩永不灭;
如今健儿承遗志,何惧魔障再作孽。
该诗后被收录于中国青年出版社《四五诗选》第60页,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历史档案和不少经历人回忆录的公布,周恩来大奸若忠的两面人性逐渐被揭示,该诗作为当时一个追寻真理的青年如何也被蒙蔽之例子,毛庆祥先生每谈及此,就告诫大家了解真相的重要性。
因为参加“四五”运动遭到清算,从1976年6月底一直到10月中旬,毛庆祥被杭州公安局关押在水亭址的公安拘留所。突如其来的关押,并没有让毛庆祥先生屈服,他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在心灵的宁静中继续苦苦思索。为什么中国社会一直那么多灾多难,老是“恶人当道”?从社会发展史的角度去剖析,毛庆祥先生从中认识到当今中国之所以这样,是缺少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要素,那就是“民主、自由和博爱”。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毛庆祥先生获平反,他由此认识了当时一同参加过“四五”运动的聂敏之、朱虞夫、沈建民等人。
1979年,发端于北京西单民主墙的民主运动影响到浙江,以76年“四五”运动参与者为基础的浙江有志之士也纷纷行动起来,将杭州的民主墙活动搞得红红火火。在该运动中聚集了一大批“黑暗中的盗火者”,相互交流思想与认识,并萌发了许多生机勃发的民刊(因其“出自民间”并“宣扬民主”,故称之为民刊),而毛庆祥就是参与其中的佼佼者之一。
在杭州的民主墙活动中,除了在公开场合演讲宣扬民主自由思想外,对排版和印刷有专门研究的毛庆祥,先后承担起多个民刊的印制工作,是民间组织“中华全国民刊协会”的重要成员。最初,毛庆祥参与了聂敏之、叶航等人编辑的《四五》月刊;从1980年10月到1981年又和王荣清等人编印《之江》;毛庆祥先生还担任了傅申奇先生主编的《华东民刊》、《责任》的编印工作,由傅申奇送来稿件,毛组织排版、校对与印刷后送交傅申奇组织发放,毛庆祥先生自己负责浙江范围的民刊散发工作。
1981年4月1日,毛庆祥先生和胡晓玲女士喜结连理,两人不仅感情深厚,还同样抱负着推动中国民主自由运动的强烈愿望。婚后不久借蜜月之旅,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绕全国各地跑了一圈,福州、广州,桂林、北京、青岛、上海等地,其中以广州见到王希哲、刘国凯等人最为成功,还带回了《告各界(届)人民书》广为散发,加强了浙江民运与全国各地同仁的交流与联系。同年8月13日,新婚不久的毛庆祥被中共当局抓走,不久,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法刑初(81)47号刑事判决书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三年。
毛庆祥第一次出狱后,当局“政保”为了分化瓦解民运,想做他的工作为其服务,虽遭到毛庆祥先生的严辞拒绝,但还是引来了一些同道人对他的误解和别有用心者对他的中伤。毛庆祥先生问心无愧、坦然以待,及时向其他同道人讲明原委,随著时间的推移,这些误解和中伤不攻自破。
为养家糊口,毛庆祥先生做过多种生意,有赔有赚,自由亚洲电台《不同的声音》节目主持人谷季柔女士曾说他“生财有道”。他到青岛开过饭店,与牟传珩先生等人较熟。1989年5、6月学生爱国民主运动期间,毛庆祥在杭州的照相馆处于生意兴隆期间,他联系当时开羊毛衫厂的王荣清,两人购买了大量面包、矿泉水、可乐等,与其他杭州市民一起支持慰问正在武林广场集会、绝食抗议的学生。1998年6月初,他正在温州开舞厅,自己还兼交谊舞老师,生意尚可,王东海通知了毛庆祥有关王有才、林辉、吴义龙、王培剑等人正在准备公开筹组中国民主党的事宜,毛庆祥毅然放下手头的生意回杭州,马上动员王荣清、朱虞夫、沈建民、聂敏之、戚惠民等人参与,使得七九民主墙运动、八九爱国学生民主运动、新生代知识分子骨干结合在一起,人才济济,为中国民主党浙江部分在一再付出巨大损失的情况下还能累败累战、奋勇前进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1998年9月由毛庆祥倡议并起名创办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党刊《在野党》,到次年9月共出版11期,王荣清担任主编,祝正明、吴义龙、李锡安、王金波、朱虞夫、单称峰和我都曾先后参与过编印工作。《在野党》刊物作为浙江民主党人争取民主权利的本身,通过宣传民主政治理念、争取民众支持的过程,在当时浙江民众和全国民运圈有过比较大的影响。
王有才先生被捕后,毛庆祥积极投入到呼吁和营救活动中去,并总协调浙江民主党的日常事务。例如为要求释放王有才等,1998年7月23日,他联同王荣清申请游行,25日被公安正式驳回。8月6日,他再次联同王荣清、李锡安、吴闯及沈建民去杭州市公安局递交了游行申请,申请于8月12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举行游行,由武林广场出发,经延安路及解放路至市政府前静坐。毛庆祥和祝正明、姚振宪、李国涛、吴义龙及王荣清原定在11月21日下午在杭州凯旋饭店举行由浙江、上海约20名中国民主党成员参加协调会议,但警方为阻止这次会议而采取拘捕行动,在20日下午各会议参加人就分别被公安从家中带走,到次日下午5时许,众人才被放回家。同年12月15日,他被指参与非法社团活动再次被抓,后获释。
在中国民主党浙江创党的初期,我由于家里购房尚欠债务,当时自己生意也不错,所以1998年5月下旬王有才、林辉到我家商谈组党事宜时,我告诉他们“我明白组党有遭受政治迫害的巨大风险,如果自己坐牢而让家里孤妻幼女承受债主上门讨债,无论对于亲人还是对于信任我的债权人,情以何堪?我支持中国民主党,但我只能一般性参与或跟跟,等过一段时间我把债务还清后,才能为民主党冲锋陷阵”。由于我考虑问题比较保守,所以当年6月25日公开组党后,每当民主党内群情激昂之时,王有才常常把我叫到他家中当众发出“不同的声音”,这期间我就认识了毛庆祥、吴义龙、王荣清、朱虞夫、单称峰、祝正明、戚惠民等人。所幸,浙江民主党里的创党人员都胸怀大度,不因我的经常反对而排斥我,反而都很愿意与我结交。
1999年2月19日,吴义龙打电话告诉我次日(即大年初五),民主党在复兴茶室举办一次新春联谊会,有社会各界的朋友前来联欢。当我坐公交到美政桥站下车后,正向附近店家打探复兴茶室在哪里,看到对面停下一辆的士,王东海、祝正明还有一位中年女士(事后经介绍才知道是代表北京民运来浙江了解民主党运作情况的朱锐女士),就由他们带我去了茶室。当时有50多人聚在一堂,三教九流各色人等,人员很杂,也很热闹,由于大多数人不认识,我就只管自己喝茶、嗑瓜子。大家请主持人吴义龙致辞,突然间跑进几个壮汉把吴义龙叫了出去,吴片刻回来后说外面来了很多公安,他们要大家马上结束。众人不肯,有的说“我们聚会不违反任何法律,别理会公安的无理要求”,几人就大声唱起了歌来(后来我认识了他们是迟建伟、杨子、来金彪),音质慷慨浑厚,更加衬托了现场遽然紧张又不失悲壮的气氛;还有一人(也由此认识了萧利彬)说“公安不放心,请他们进来一起喝茶好了”,就带领大家跑出去拉公安,还把手里的糖果、瓜子往公安手里塞,弄得公安很尴尬。
开始,公安很凶,尤其是一个叫陈新的政保,铁青着脸,要从茶室里出来的人一个个查身份证,我实在看不过去,过去大声质问他“你们凭啥想查就查?公民喝个茶也要带身份证不成?我就没带身份证,你们到底想干什么?”。听到吵闹过来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在一旁七嘴八舌议论开了。一个干部模样年纪较大河南口音的政保(事后知道乃当时杭州公安一处,即政治保卫处周处长,相当于现在的国保支队长)走过来对我说“陈树庆,你们聚也已经聚过了,现在好叫大家散了,以免惹出什么麻烦来”,他一眼就能认出我并叫上姓名,让我当时感到有点吃惊,我能理解公安“被绑架”干这见不得人的差使之难处,但担心散去后落单人员会遇到麻烦,就问他“我们散去后,你们好分头采取行动?”,他微笑着向我点点头,轻声保证说“放心好了”。当我知道吴义龙、朱虞夫等人已经护送外地来客(朱锐女士)安全走脱后,就开始说服大家相互照应结伴离开,自己殿后。发现毛庆祥一直就在我身边,并将我邀到了清泰门外莫邪塘西村5幢82-104室他的家中,这是我第一次到他家里。但后来才知道我们散了后,公安并没有完全遵守诺言,将晚到而落单的王金波抓了起来,短期关押后,由山东警方派人送回原籍。也传有风声说当时民主党要开浙江的代表大会,所以警方才会如此兴师动众,真是神经过敏!
毛庆祥先生为了民主党的事殚精竭虑,身先同伴。例如1999年3月14日下午1时30分,杭州中国民主党40多名成员原定在东清茶室举行座谈会,商讨推进中国的民主进程问题。结果他和王荣清、朱虞夫及祝正明在上午被拘一直至晚上才获释。15日毛庆祥参加抗议中共当局迫害王有才、秦永敏、徐文立的“百日绝食”行动,当日下午3时,不顾因饥饿而头昏眼花的他,坚持和王荣清、朱虞夫、李锡安及祝正明前往杭州公安局递交申请书,申请于3月18日下午至5时在湖滨公园举行集会。1999年6月1日,毛庆祥、我、池建伟和郑大中等人前往杭州市武林广场捐血,以爱心纪念十年前“六四”事件中为中国民主化流尽最后一滴血的年轻大学生及市民。
毛庆祥先生待人诚恳热情、任劳任怨。各地到杭州联系民主党的民运同仁、老毛都热心接待。对协助或参与浙江民主党工作的住杭外地人员,认为需要找份活干干,解决了生活问题,才能更好地从事民运,老毛会亲自帮助联系找工作、或做点小生意等解决谋生。例如当时王金波在杭州能够行长时间安顿下来一起编印《在野党》杂志及参与其他民主党活动,与老毛就有很大的关系。又如吴义龙因参加民主党组创而被浙江大学取消了学籍,停发了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而吴义龙民主理念坚定、思路清晰、才华横溢、吃苦耐劳,能否安顿下来,直接关系到浙江民主党的核心能力问题。吴义龙先生的两次搬家,从借人力力三轮车到搬运,老毛出力最多。王有才先生遭迫害后,朱虞夫家、王荣清家及一公园民主党人演讲的群众集会场所,当时都由老毛亲自带着我去认识和了解的。
虽然,毛庆祥作为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常务工作组成员,还被选为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委员,但他为人谦和,从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我感触最深的是有一次我和徐光一起去他家,他对我们坦言道“中国民主事业之希望,在于你们年轻人,有理想、有知识、敢担当,更能对人民和国家负起责任来,我们做你们的铺路石”,当时徐光说“我们大家都是民主自由的铺路石”,老毛接着说“是啊,现在的组党人士将来未必能有治国安邦的才能,中国实现民主后,对领导人综合素质的要求相当高,可以请现在未参与组党的人来做民主党的主要负责人或我们推举他们竞选国家、地方的各级政府领导人,我们每一个创党人员都要有做铺路石的精神”,老毛的这番话对我影响很大。
1999年6月19日,毛庆祥被杭州公安局关押到三堡看守所“监视居住”,9月15日被正式逮捕。在审讯过程中,他为了避免或减轻其他同志可能遭受的迫害,就尽量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连审讯他的政保警察都说他“有点傻”。就这样,挽救了一些同志,尤其是掩护了约定担当二线负责人的王荣清先生,而毛庆祥自己则被当局重判。王荣清不负众望,在异常险恶、艰难的环境中,智深沉勇、坚守浙江民主党阵地,以《中国政党法草案》事件为契机,率众冲出低谷,这是后话。同年11月9日,毛庆祥和朱虞夫、吴义龙、徐光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杭刑初字第17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颠覆国家政权罪”,毛庆祥被判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2月1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毛庆祥被送到浙江省第二监狱服刑。
毛庆祥先生在服刑期间,曾受过一些不公正的待遇,狱方说他不肯认罪,就是对抗,把他长时间关禁闭,在一个很小的房间,整天只能躺在那里,看不见太阳。见硬的不行,就来软的,狱方就以减刑为条件,诱使他签写认罪书,但被他拒绝。对此,毛庆祥先生在2007年9月14日刑满出狱后说“为了减刑要我承认自己无犯的罪,我宁愿坐牢”、“对过去因追求民主自由而坐牢感到无怨无悔,对民主自由的信念亦不会改变”。
出狱后,毛庆祥先生为了浙江民主党的事务,继续操心,并且每当紧要关头能挺身而出、勇于担当,丝毫不减临危不苟免的本色。现在,因为拆迁搬家到杭州下沙居住,离城里远,无论坐公交还是骑电瓶车都需要一个多小时,来回相加约费半天时间,但每隔两周一次的浙江民主党吴山茶会,他都能排除辖区公安的威胁利诱不怕麻烦定期参加,只要有当局审判我民主党人的案子发生,他就到法庭外去进行抗议。尤其在2010年11月30日下午吴义龙、王荣清、毛庆祥、朱虞夫为伸张权利呼吁政治体制改革,要求释放刘晓波、刘贤斌,祝贺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向杭州市公安局递交了游行申请书,12月1日下午毛庆祥、吴义龙等人分别遭到杭州警方的传唤,还因为此事,莫邪塘社区解除了毛庆祥作为保安的工作。2011年3月中旬日本发生大地震与海啸灾难后,作为物业公司消防值班员,已经60岁的毛庆祥克服夜班巡查防范的辛苦、不顾白天“茉莉花开”期间警方对我民主党人的严控状态,挨家挨户在党内进行募捐活动,以表达我民主党人对日本人民受灾的慰问……。
如果我只说毛庆祥是中国民主事业勤勤恳恳的“铺路石”,那仅仅说对了一半,因为老毛的爱妻胡晓玲女士也同样是一块毫不逊色的“铺路石”!
记得1999年初,复兴茶室聚会后我第一次到毛庆祥家,当时无论客厅还是阳台的披屋,聚满了杭州及外地来的朋友,老毛忙着和大家谈民主党的事,胡晓玲女士热情地给大家泡茶,还挽留大家吃晚饭,在杨子的帮助下一锅又一锅地分批给我们炒年糕。对于他们家生活的打扰,我当时觉得很难为情,但从女主人脸上丝毫看不出有什么不悦。实际上在中国民主党公开组党的头一年里,除了王有才家,当时老毛家就是浙江民主党人的聚会、接待和决策中心。王有才被捕期间和判刑后,老毛家的中心地位就显得更加重要了,女主人胡晓玲的贤惠、豁达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1999年6月,中共当局对各地公开的民主党骨干展开第二波大镇压后,包括毛庆祥在内的浙江民主党人首当其冲、损失惨重。这时《在野党》杂志正准备编印第十期,缺乏人手,单称峰、聂敏之等人就动员我去帮忙,再说此时我自己也已经还清债务尚有一些余钱,相信无论人力物力都可以去应付一阵子。在探望受难者家属并看看他们家中是否尚存抄家时未被公安搜走的材料可供《在野党》编辑之用时,让我感动的是,胡晓玲、王有才的爱人胡江霞、徐光的爱人黄霄航都要给我钱,我不肯收,她们说辞几乎惊人一致“如果编杂志有困难就告诉我,自己的生活再艰难也能省一省,想出办法来帮你把事情做好”。但遗憾的是,只编了两期就被公安侦破,把我关了四个多月禁闭,直到我答应不再编印《在野党》才放了我;更令人遗憾的是,老聂和小单告诉我,由于我到处称赞受难者家属的无私奉献事迹,当时有对党的工作敷衍了事而对“职位”与“经费”颇感兴趣之徒,冒充我的“指示”到胡晓玲家中索要编印《在野党》杂志子虚乌有的“经费”,还骗了500元钱去。当我事后到胡晓玲家中核实此事要去质问那乘人之危的无耻之徒时,晓玲嫂子极力劝阻我说“以后不再上当就可以了,现在困难时际人员本来就少,你去追查和质问会影响团结的”,胡晓玲女士的忍辱负重、顾全大局,可见一斑,让我这七尺男儿也汗颜!所幸王荣清先生经短暂关押出来后对那几位进行了严肃批评,逐渐淡出或已有所收敛及改正,我就不再细述了。
丈夫毛庆祥的被捕,沉重的家庭负担再次全落到了胡晓玲一人身上,儿子尚幼还在就学,双方的父母都已年老体弱需要照顾,胡晓玲不仅扛住了,还积极组织家属对各自丈夫或亲人展开呼吁营救活动:为了防止政治案件秘密审判对受难亲人的巨大伤害,1999年9月27日,胡晓林联同吴义龙的女友单称峰、朱虞夫妻子姜杭莉和徐光的妻子黄霄航致函最高法院萧杨,强烈要求公开审理他们的亲人。2000年10月30日,胡晓玲再次联同王有才、吴义龙、祝正明、朱虞夫及徐光等5人的妻子或女友致信全国人大要求敦促中国当局遵守两个人权公约,立即释放判刑的家人及一切政治犯。
在数量众多的浙江民主党人遭政治迫害期间,对受害人的狱中关注、对家属的抚慰,也是一项非常重要而艰巨的工作。来自海内外各界的帮助是广泛和感人的,我们总是想利用各种机会表达我们的感恩之情。但就我们内部来说,无疑,胡晓玲女士付出的辛苦最多,做出的贡献也最大!
受难者在封闭的高墙之内,时时刻刻生活在严厉的压迫与恐惧之中,一不小心就可能得罪了哪位恶警或牢头狱霸,那么就有可能要吃足苦头了;如反抗,常常是遭受更加惨无人道的虐待,到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同期受迫害的吴义龙、毛庆祥、朱虞夫、祝正明、徐光都有过深刻的感受。要减少或避免这种苦难,就需要有外面的关注,其中家属能经常去探望并了解到里面的情况就非常重要。在毛庆祥先生被判8年坐牢期间,胡晓玲不管风霜雨雪还是烈日当空,总是每个月能定期去探望并向外界及时通报老毛的情况,这为老毛以相对较小的抗争代价赢得一个政治犯应有的权利功不可没。好在祝正明也关在二监,吴义龙关在临近的四监,祝正明的母亲远在浙西南的江山市来探望非常不便,吴义龙实际上还是单身,安徽老家年迈的母亲及兄弟要远道来探望更是难得。所以每次晓玲嫂去看望老毛时,也总是一便去看望祝正明和吴义龙,要给他俩捎带一些生活用品,也会将打听到的祝、吴两人状况让外界有所了解。
记得有一次胡晓玲接受采访时说“每当我听到哪个民主党人被抓起来了,我的心就痛个不停。……外面的家属怎么办啊!”。在我浙江十多位民主党人坐牢期间,胡晓玲忙前忙后就像家中大姐对弟妹一样去帮助,对朱虞夫家属的照顾、聂敏之丧事的张罗、维护祝正明坐牢期间民事权益替祝正明母亲在杭州有关民事诉讼事务的操办等等,包括本文作者的爱人在内,哪一位受到照顾和抚慰的家属能不惦记着胡晓玲的好?我不妨例举亲身经历的其中一件,大约2002年夏天,北京赵昕在出差途中顺便到杭州第一次与我见面,由于当时赵昕自己经济状态还不佳,匆忙间也没有准备,就留足了回程路费把当时兜里能攒出的800元钱一定要塞给我,让我转交给坐牢同志的家属以表一点心意。我不知怎样处理才好,就送到晓玲嫂子那里,由她定夺。她就安排四份,祝正明一份去看望老毛时她送去或寄给祝的母亲,其他三份让我分别送去或寄给徐光、单称峰、范子良的家属,自己坚决不收,她说“我现在帮老毛姐姐的茶庄洗刷、搞稿卫生有收入,应该把钱给更需要的家属”。总之,晓玲嫂和老毛一样,为了民主党不计较辛苦和付出,有任何名利好处的时候又总是考虑其他同志及家属而把自己置于度外。
但凡政治迫害案件,受害当事人固然经历苦难,但更为艰难的是外面的家属,面对失去亲情和生活的巨大压力,可以说家属对于亲人早日获释的心情往往比政治犯本身更为强烈与迫切。对于有过两次亲人坐牢离别的胡晓玲,这样的痛苦就更加深刻,但胡晓玲都顽强地支撑了下去,为了维护丈夫的信仰和人格,当狱方以减刑直接诱惑老毛投降不成,就间接地做起了动员家属工作,曾“好心好意”要求家属签字说明毛庆祥认罪了,就能给毛庆祥减刑,同样也遭到了胡晓玲斩钉截铁的回绝“当然不能签!怎么能认罪呢?不减刑就不减刑吧。”。中国民主党人善待自己的每一位战友,在不出卖党和其他同志或群众利益的前提下,为了减少损失和苦难,容许当事人面临或遭受迫害时做出自己的让步与妥协(包括“认罪”,因为在暴力胁迫下做出的任何“承诺”,不具备法律和道义上的效力。),并不鼓励坚持到底。但是,毛庆祥、胡晓玲夫妇俩的骨气,却赢得了所有民主党人的由衷钦佩。
晓玲嫂不仅坚强,也很勇敢,每次中共当局审判我民主党人的时候,她总要想尽办法要去旁听。2007年7月10日,中国民主党人朱虞夫和他的儿子朱卬“妨害公务”案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浙江民主党人士和维权人士到了近30人旁听并声援。宣判结束时,朱虞夫高喊“民主必胜,专制必败!”后面毛庆祥先生的夫人胡晓玲女士接着喊了声“民主万岁!”。2008年1月22日上午,浙江吕耿松案将开庭审理,毛庆祥、邹巍不顾警方恐吓,坚持前往参加吕耿松案,结果二人及毛庆祥的夫人胡晓玲全部被警方扣留。也难怪乎,在浙江民运圈内,我不止一次听到别人谈论说:胡晓玲比毛庆祥还要民主党!
不妨用朱虞夫先生曾说过的话来总结我们浙江民主党人对胡晓玲女士的认识与尊重:“在我们浙江的民运圈里,胡晓玲是位难得的睿智勇敢的女将,待人温和,是非分明,在浙江没有任何一个女性象她一样为民主事业守了大半辈子的‘活寡’,1981年,她与毛庆祥蜜月甫定,毛庆祥便为《华东民刊》锒铛入狱,劳燕分飞的日子,她默默地承受。毛庆祥出狱后生活无着,有关方面试图用金钱收买毛庆祥,胡晓玲将名誉看得比生命还重,断然予以拒绝。数十年来,毛庆祥作为一名政治受难者,颠沛困顿,胡晓玲深明大义,独自承担起全部家庭重任。赡养父母,教养幼儿,全力支持毛庆祥投身的民运事业。在浙江,谁的妻子能如此无怨无悔地面对丈夫的两度入狱而坚贞如故”。
在本文行将收尾时,我感觉到和毛庆祥、胡晓玲夫妇一样,我们浙江民主党人都是民主进程上的铺路石,以期把中国民主党建设一个包容开放的大平台,欢迎并吸收每一位愿意为中国民主进步事业贡献力量的志士来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有越来越多的铺路石,何愁造福全体国民、惠及子孙后代的民主自由之路不成康庄大道!
2011年4月6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2011年3月24日星期四
陈树庆:刘贤斌在污蔑?还是“人民共和国”与“宪法”要穿帮?
文章来源:参与 更新时间:4/23/2011
据讯,四川遂宁的我中国民主党人刘贤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定于明天(本周五,即2011年3月25日)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感觉到中共当局导演,法院当剧场,让我民主党人担主角,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跑龙套的荒唐闹剧又要开演了!
我从网上查阅了该案的《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遂检公刑诉(2010)42号,上面这样写:刘贤斌在文章中污蔑“‘中共一直奉行高压统治’,中国公民生活在‘政治警察的恐怖统治之下’,‘像奴仆一样机械地生活’”,并鼓动“‘营造一个强大的反对派组织’,‘一旦时时机成熟’,‘迅速成为一个有战斗力的组织’,‘对当局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瓦解统治根基’等,煽动他人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首先,来看刘贤斌有没有污蔑“‘中共一直奉行高压统治’,中国公民生活在‘政治警察的恐怖统治之下’,‘像奴仆一样机械地生活’”。实际上用不着我去调查检索,因为一旦判决结果下来,刘贤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本身就足以证明“‘中共一直奉行高压统治’,中国公民生活在‘政治警察的恐怖统治之下’,‘像奴仆一样机械地生活’”到底是污蔑还是实话实说、甚至“先见之明”。对此命题要证实还是证伪,或者说要不要表演“贼喊捉贼”,由当权者决定。
其次,该起诉书东拉西扯串联台词、网罗剧情的功夫了得,但是并非无暇可击、经得起推敲,而是漏洞百出!之所以这样,有句名言说得好:当制造第一个谎言时,就必须用一个又一个谎言不停地去掩饰它。本来想达到圆谎之目的,但对谎言越掩饰就越被动,越掩饰就越尴尬,直至最终被穿帮!如果要为圆谎而演出,不是荒唐的闹剧那又算是什么呢?在演出之前,我不妨对剧本《起诉书》结合“人民共和国”及其“宪法”展开分析。
一个国家,无论其冠以“人民”还是“共和国”实质上就必须做到“人民主权,公民权利平等”,也可以称之为民主国家。否则,规定和维护其中一部分人拥有凌驾于其他公民权利和法律之上的政治特权及其他社会特权,就不配叫“人民”的,就不配叫“共和国”。维护君主特权的就叫帝国好了,维护一党特权的就叫一党专政国好了,何必挂羊头卖狗肉地去冒充什么“人民”的“共和国”呢?
在共和国,主权者人民就是全体公民的一个整体概念,每一个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当然地拥有权利依照切实可行的法定程序选择或改变主权者聘用来管理社会事务的公仆(统治者)及管理体制(政权结构或称政体),在政治学或法学上称为主权者的创制权,也就是说公民拥有支持或反对统治者或现有政权的权利,统治者权力的正当性来源于人民的授让(或称“赋予”)。
人民如何来安全可靠地实现主权呢?就是通过《宪法》或其他法律来确认与保障每一个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言论(包括写文章批评、责备自己感觉到不满意的的“公仆”个人或集体)、结社(包括“反对派组织”)、集会游行示威(街头政治的具体表现)等形式的基本权利;就是通过《宪法》或其他法律来确立统治者任期制、政党竞争、公正自由的普选、权力制衡、有限政府来防止主(人民)仆(统治者)颠倒。这些普世公认的共和国的基本要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也有一些明文条款予以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遗憾的是,由于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条款参杂使假、自相矛盾,使得上述体现人民主权的公民权利常常被僭越,形同虚设。在司法实务中,过去无数政治迫害案例,足以让“人民共和国”的称号及“宪法”穿帮蒙羞!刘贤斌案难道就意味着这种状态还将一如既往地继续、甚至子子孙孙代代相传得以“永葆”?
穿在脚上、踩在脚下的一双鞋,老要穿帮,你能说这是一双有本脚特色、符合本脚“脚情”的好鞋吗?如果有人喜欢穿破鞋,那是他的癖好与自由,但无权强迫别人甚至所有的人都来穿这样的“破鞋”!
所以说,为了让我们的“人民共和国”名副其实,为了维护“共和国宪法”的真实权威,应该判决刘贤斌无罪!
2011年3月24日星期四完稿于中国杭州
据讯,四川遂宁的我中国民主党人刘贤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定于明天(本周五,即2011年3月25日)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感觉到中共当局导演,法院当剧场,让我民主党人担主角,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跑龙套的荒唐闹剧又要开演了!
我从网上查阅了该案的《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遂检公刑诉(2010)42号,上面这样写:刘贤斌在文章中污蔑“‘中共一直奉行高压统治’,中国公民生活在‘政治警察的恐怖统治之下’,‘像奴仆一样机械地生活’”,并鼓动“‘营造一个强大的反对派组织’,‘一旦时时机成熟’,‘迅速成为一个有战斗力的组织’,‘对当局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瓦解统治根基’等,煽动他人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首先,来看刘贤斌有没有污蔑“‘中共一直奉行高压统治’,中国公民生活在‘政治警察的恐怖统治之下’,‘像奴仆一样机械地生活’”。实际上用不着我去调查检索,因为一旦判决结果下来,刘贤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本身就足以证明“‘中共一直奉行高压统治’,中国公民生活在‘政治警察的恐怖统治之下’,‘像奴仆一样机械地生活’”到底是污蔑还是实话实说、甚至“先见之明”。对此命题要证实还是证伪,或者说要不要表演“贼喊捉贼”,由当权者决定。
其次,该起诉书东拉西扯串联台词、网罗剧情的功夫了得,但是并非无暇可击、经得起推敲,而是漏洞百出!之所以这样,有句名言说得好:当制造第一个谎言时,就必须用一个又一个谎言不停地去掩饰它。本来想达到圆谎之目的,但对谎言越掩饰就越被动,越掩饰就越尴尬,直至最终被穿帮!如果要为圆谎而演出,不是荒唐的闹剧那又算是什么呢?在演出之前,我不妨对剧本《起诉书》结合“人民共和国”及其“宪法”展开分析。
一个国家,无论其冠以“人民”还是“共和国”实质上就必须做到“人民主权,公民权利平等”,也可以称之为民主国家。否则,规定和维护其中一部分人拥有凌驾于其他公民权利和法律之上的政治特权及其他社会特权,就不配叫“人民”的,就不配叫“共和国”。维护君主特权的就叫帝国好了,维护一党特权的就叫一党专政国好了,何必挂羊头卖狗肉地去冒充什么“人民”的“共和国”呢?
在共和国,主权者人民就是全体公民的一个整体概念,每一个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当然地拥有权利依照切实可行的法定程序选择或改变主权者聘用来管理社会事务的公仆(统治者)及管理体制(政权结构或称政体),在政治学或法学上称为主权者的创制权,也就是说公民拥有支持或反对统治者或现有政权的权利,统治者权力的正当性来源于人民的授让(或称“赋予”)。
人民如何来安全可靠地实现主权呢?就是通过《宪法》或其他法律来确认与保障每一个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言论(包括写文章批评、责备自己感觉到不满意的的“公仆”个人或集体)、结社(包括“反对派组织”)、集会游行示威(街头政治的具体表现)等形式的基本权利;就是通过《宪法》或其他法律来确立统治者任期制、政党竞争、公正自由的普选、权力制衡、有限政府来防止主(人民)仆(统治者)颠倒。这些普世公认的共和国的基本要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也有一些明文条款予以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遗憾的是,由于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条款参杂使假、自相矛盾,使得上述体现人民主权的公民权利常常被僭越,形同虚设。在司法实务中,过去无数政治迫害案例,足以让“人民共和国”的称号及“宪法”穿帮蒙羞!刘贤斌案难道就意味着这种状态还将一如既往地继续、甚至子子孙孙代代相传得以“永葆”?
穿在脚上、踩在脚下的一双鞋,老要穿帮,你能说这是一双有本脚特色、符合本脚“脚情”的好鞋吗?如果有人喜欢穿破鞋,那是他的癖好与自由,但无权强迫别人甚至所有的人都来穿这样的“破鞋”!
所以说,为了让我们的“人民共和国”名副其实,为了维护“共和国宪法”的真实权威,应该判决刘贤斌无罪!
2011年3月24日星期四完稿于中国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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