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

陈树庆:吕飘旗赴港被阻案的法律和人权问题

我们不否定,中国梦在整体上是个强国梦,但落实各每个人身上,中国梦是自由平等的公民梦,还是受到歧视、管制和压迫奴隶梦?毫无疑问,应该是“表达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怖自由”,即人权和社会公平正义有保障,“将权力关入牢笼”不再肆意伤害民权的宪政梦。习近平先生已经不再遭受政治迫害甚至株连九族的噩梦,但其他中国人呢?看来,为了惠及每个中国人自己及子孙自由和福祉的中国梦,我们还得做出更加的努力!

据维权网和自由亚洲电台等媒体的报道:浙江著名维权活动人士、中国民主党人吕耿松女儿吕飘旗原定7月8日去香港旅游,但8日下午5点多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被边防检查站被截住了。吕飘旗问一个穿武警军官制服的人(边检人员),为什么她不能去香港,那军官说:“为什么不能出去你自己心里清楚。”吕飘旗说我不清楚,我又没有犯罪。对方说:“如果你没有负案在身,那公安局为什么有你的‘案底’?”又说,如果你想出去,只有到公安局把“案底”注销。吕飘旗女儿问他们她有什么“案底”,对方说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只负责核对身份证,反正凭她的身份证是出不去的。吕飘旗说:“你们不让我出去,我的机票就作废了,那怎么办?”那军官理也不理,丢下她就走开了。

吕飘旗前年从浙江工商大学毕业后,找工作一直受到国保干扰,他们公然打电话给她所在的单位,叫不要接收吕飘旗。今年的5月24日,吕飘旗代父亲吕耿松去香港出席独立笔会的颁奖大会,结果在深圳海关被阻。这次,她换乘飞机去香港旅游,结果在杭州就被阻。看来真像深圳海关所说,她上了公安部的黑名单。尤其恶劣的是,笔者今天才了解到杭州边防检查站还在吕飘旗所持有效期到2014年05月19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加盖了日期为阻止吕飘旗赴港当天即2013年7月8日的“注销章”(见图片)。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前后两次阻止吕飘旗赴港,并在7月8日注销了吕飘旗所持有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在现有法律的实体与程序上,是否站得住脚?由于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同时废止,不妨将7月8日这次吕飘旗赴港受阻,与现行有效的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本文一下简称《出入境管理法》)进行对照分析。

首先,就法律适用范围而言,《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九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其中第一款“出境,是指由中国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由中国内地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大陆前往台湾地区。”,说明吕飘旗赴港适用《出入境管理法》。

《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吕飘旗赴港,事前经申请已经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如果说吕飘旗赴港不符合《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因申请《通行证》之前当事人有不合法的行为,这颁发《通行证》的政府有关部门就要负审查不实之责。如果说,因申请《通行证》之后当事人有不合法的行为,阻止吕飘旗赴港的出入境并注销其《通行证》的边防检查机关也有责任向当事人释明具体的违法事实及相应的法律依据,怎能以所谓“上了公安部门的黑名单”这种法外情形做借口?如果允许这种借口有效,《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不准出境的情形岂非要加上“(七)上了公安部门黑名单的。”这一项?

在一个真正法治社会,立法必须具体明确,任何政府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无论程序还是实体上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如果所谓的“公安部门黑名单”这种“暗箱操作”可以天马行空地任意解释或超越法律,法律这个所谓的“牢笼”就无法关得住“权力”在黑暗与雾霾中出来张牙舞爪伤害民权、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安宁。所以说,就吕飘旗赴港受阻案,为防止《出入境管理法》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沦为空话,在行政复议、诉讼、舆论监督,甚至包括我们民主党的在野党(反对党)对执政的中共监督,如果展开起来,都是大有文章可做的。还可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五条“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行为。“要求追究相关人员”滥用职权“的责任。

无论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联合国、还是诸多国际人权组织如“人权观察组织HRW”,甚至媒体如维基百科,都会有每年一度的各国人权报告编撰或整理,当然在各种版本的《人权报告》中,公民的旅游、居住、迁徙自由也是一项很重要的人权内容。由于中国大陆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的《国家人权报告》罔顾众多公民权利受侵犯的事实,自今年六月中旬起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和其他上百位维权活动人士组织了在外交部的静坐活动,要求要求参与国家人权报告编撰,引用曹顺利的话,就是“我们就是没有合法权益,我们要求世界人权组织白皮书里面要把我们这些最基层老百姓的疾苦给写进去,你不能光说好听的,老百姓的实际情况也要写一些,不能光拣好听的写。”这其中是否包含了公民出入境权利受侵犯的案例,目前笔者从各种渠道了解的信息中,暂时还不得而知。

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十三条“一、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二、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中国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在联合国总部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二条也规定“人人有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任何人进入其本国的权利,不得任意加以剥夺”。中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应该倡导和模范遵守这些人权宣言,更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也已明文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要确保中国公民在全世界受到普遍的尊重与权利保障,必须从国内、从本国政府及各驻外机构善待本国公民做起。但是很遗憾,吕飘旗赴港受阻案,为所谓“代表最广大人根本利益的”中共政权歧视、刁难甚至是迫害我们自己同胞再添了一例具有国际影响的人权劣迹记录。

侵犯人权的行径,其中有一项最为卑鄙恶劣的就是“株连九族”。中共十八大后上位的国家主席习近平先生,提出了许多至少在中国大陆还算是比较有影响的“新主张”,例如“中国梦”、“把权力关入制度的牢笼”等等,这很可能与其本人在少年时受到中共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权力”株连九族之“噩梦”有一定的关联。据网上不少媒体的检索(例如港媒《动向》、《苹果日报》的报导),大致情况是:习近平,陕西富平县人。他的父亲习仲勋是中共陕北根据地创始人,习近平1953年出生时,其父习仲勋身是中共宣传部长。习近平10岁时,即1962年9月,父亲被中共打为“反党集团”成员,撤销一切职务,下放河南洛阳一家面粉厂(也有说是洛阳矿山机器厂)接受“改造”劳动,几年后,又被关入监狱,成为囚犯,直到文革结束。父亲被打倒,习近平一家人随之遭遇厄运。文化大革命开始的时候,习近平刚13岁,当时还是中学生的习近平只因为说了几句反对文化大革命的话,就被打成了“现行反革命分子”,被列为“敌我矛盾”,在中央党校的院子里关押了起来(也有说因父亲的关系,习家子女当时都受到迫害,习近平在学校受歧视被人指指点点,因此跟人打架被扭送公安,北京市公安局以“少年反革命”罪名,将他送到少年犯罪管教所管教,当时他才15岁)。报导称,一年后习近平从管教所出来,又赶上全国上山下乡运动,想到反正在北京也呆不下,他于是爬上火车,到了陕北延安,到梁家河插队落户“和群众打成一片”:与村民一齐挑粪下地、播种、收割;做过赤脚医生、记工员、农业技术员,逐渐得到了村民的认可与接受。1975年1月,习在梁家河呆了七年后,获推荐上清华大学,当时其父未平反,他仍然是黑五类的子女,好在时任县委书记签字拍板:“老子是老子,儿子是儿子”,由此才走出厄运。

很遗憾,许许多多中国人,尤其是人权捍卫者、法轮功和家庭教会的坚定信仰者,正在遭受或可能面临过去席家类似甚至更糟的噩梦,他们经常面临警方骚扰、软禁、短期拘留、“劳动教养”、强迫接受精神治疗、或以刑事罪名判刑入狱,甚至还有迫害致死的。其理由通常是被偷换了概念的所谓“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而株连九族案最典型的如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11年徒刑,其妻刘霞自从2010年12月即告失踪,据信她现被软禁在北京家中,以防她为丈夫进行倡导游说。其他还有陈光诚的侄儿、郑酋午的妻子被栽赃、李旺阳的妹妹李旺玲和妹夫赵宝珠夫妻被严密监控等等。现在,要轮到吕耿松家属遭株连案开始大曝光了。

据了解,对于吕飘旗的株连,最初源于2007年吕耿松先生遭政治迫害时,当时还是浙江工商大学大二学生的吕飘旗小姐专程到北京请莫少平大律师为父亲做辩护人,这本是诉讼法领域当事人亲属的一项法定程序权利,但却被有关专政部门当作了“上访”和影响“维稳”政绩的事件而恼羞成怒。随后,对于吕飘旗小姐的诛连性迫害就断断续续地发生了,吕飘旗前年毕业之后找工作一直受到干扰,而且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2012年11月杭州公安机关特意印制了吕耿松一家的照片,发放小区联防保安,对吕耿松全家实施24小时不间断严密盯控的全家“通缉”闹剧,直到最近吕飘旗两次赴港受阻、有效《通行证》被注销。按照吕耿松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言“那肯定是因为我的原因了。他们让她销案去,她哪里有什么案件,肯定是因为我的原因。我做事情他们可能不容,但是我女儿并没有做我做的事情,就是一个正常的学生。她要找工作和到外面去旅游都是很正常的,但是别人有这种自由为什么她却没有呢?她找工作都受到了国保的干扰,打电话给她找工作的单位让人家不要收她。”

我们不否定,中国梦在整体上是个强国梦,但落实各每个人身上,中国梦是自由平等的公民梦,还是受到歧视、管制和压迫奴隶梦?毫无疑问,应该是“表达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怖自由”,即人权和社会公平正义有保障,“将权力关入牢笼”不再肆意伤害民权的宪政梦。习近平先生已经不再遭受政治迫害甚至株连九族的噩梦,但其他中国人呢?看来,为了惠及每个中国人自己及子孙自由和福祉的中国梦,我们还得做出更加的努力!

2013年7月11日完稿于杭州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更新时间:7/13/2013

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

陈树庆:敢为民矛、甘为民盾,愿做志士铺路石——纪念中国民主党公开组党十五周年

在民主社会,政党通过大量艰苦的、日常的动员和组织活动,在人民与其政府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它们鼓励并引导公众的讨论,以使社会问题和冲突明朗化而便于和平理性地解决;它们使处于政治光谱两端的极端情绪变得温和,让彼此冲突的群体合作共处;而多党间的竞争与相互制约则维护了社会的公正;政党参与并组织选举,为社会及国家推举优秀的领袖和议员。政党的存在与运作,不仅满足了人性深处的团体归属,也保障了人民的政治权利——主权在民;政党是人民掌握社会主权的一种有效手段、途径和平台;多党和平相争体现了民主共和之态势。

但在中国大陆,中国民主党自1998年6月下旬公开组党15年来,还没有起到上述作用,因为中国处于不正常的极权统治中。那么我们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我曾因民主党案被中共当局判刑4年,2010年9月下旬,我刑满出狱后,许多民众送来欢迎、问候和感谢,其中有作家、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上访群众,我回谢说“我为民众维权和呼吁的事情做得不多,你们不少人,我过去甚至不相识,为何要谢我?我不敢当!”他们中有的说“你,还有小池(迟建伟)、小王(王富华)、小吴(任伟仁)等民主党人帮助杭州产业退休工人维权,我们老工人都不会忘记的”;有的说“民主党人吕耿松、邹巍帮助上访群众维权的案子数都数不过来”。一位老阿姨的话,更是让我深有感触,她说“正因为有你们民主党的存在,让中共当局最顾忌,你们把主要镇压火力都吸引了过去,所以这才大大减轻了一些作家、家庭教会、访民的压力和损失。共产党政府怕民心倒向民主党,甚至还会对百姓做些安抚性;实际上你们只要存在,即使不直接参与维权,也在间接地起作用。民主党是百姓维权进攻的矛,保护所有人的一张无形大盾啊!”此说法可能有所夸张,但民主党存在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这更加坚定了我对于中国民主党的价值和信心。

中国民主党以“和平、理性、公开、合法”为行动准则,目的是捍卫人权、推动中国大陆实现民主法治。形象地说,对于反专制,促进中国实现民主,它是“矛”;对于维护保护人民,维护人权,它是“盾”。

中国民主党人十几年来受到数不尽的传唤、抄家、软禁、跟踪、迫害、监禁……仅浙江一地光为民主党案直接或间接判刑、劳教的先后就有:1、王有才,(1998年)颠覆国家政权罪11年;2、吴义龙,(1999年)颠覆国家政权罪11年;3、朱虞夫,(1999年)颠覆国家政权罪7年、(2007年)被判妨碍公务罪2年,(2011年)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年;4、祝正明,(2000年)颠覆国家政权罪10年;5、毛庆祥,(1999年)颠覆国家政权罪8年;6、徐光,(1999年)颠覆国家政权罪5年;7、叶友富,(1999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年6个月;8、聂敏之,(2000年)劳教1年;9、范子良,(2000年)劳教3年;10、单称峰,(2000年)劳教2年;11、(2000年)戚惠民,劳教1年;12、谭凯,(2006年)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年6个月;13、严正学,(2006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3年;14、力虹(张建红),(2006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6年;15,陈树庆,(2006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4年;16、迟建伟,(2006年)因同情和帮助法轮功学员传播真相被判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3年;17、吕耿松,(2007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4年;18、王荣清,(2008年)颠覆国家政权罪6年;19、陈开频,2008年6月7日在杭州大厦挂“政府腐败是万恶之源”、“独裁必腐败,专制丧人心”、“六四是中华之耻人类之痛”巨幅标语,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罪被判2年;20、薛明凯,(2011年)因代表浙江民主党参与乐清钱云会事件的真相调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再次被判刑,刑期4年。浙江先后有20人23次累计判刑或劳教超过百年,而全国(大陆)据不完全统计有近200多位民主党人遭受政治迫害,累计刑期或劳教超过千年。

中国民主党“为民之矛,为民之盾”,所付出的惨重代价,也从一个特殊的角度,反映了中国大陆目前的人权状况,我们尚要自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革命先贤宋教仁先生曾说过,“立宪政治,以代表国民公意为准则,而最适于运用此制者,则莫如政党政治”,所谓政党政治,是“进而在朝,就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的监督政府”。

多党依法和平竞争,是现代文明国家实现民主法治的保障。如今中国大陆,中共一党独大(那些跪在共产党面前的“花瓶党”不值一提),实行专制统治,所谓“中国特色”就是权贵集团垄断权力和利益,绑架国家和政府的。这是中国政治腐败与社会堕落的总根源。中国民主党存在的意义正是针对于此的,虽然她在中国尚不能“合法”地存在,虽然她始终遭到当局的残酷打压和迫害,但是她存在就是对中共一党专制的否定和挑战,就是中国走向宪政民主的希望。

中国民主党不仅是一个有时代担当的政党,她还是也必须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欢迎任何一位有志于捍卫人权、推动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仁人志士到这个平台,施展才华、实现抱负。我们民主党的老战士,不仅将一如既往地敢为民矛、甘为民盾,也必定敞开胸怀,愿做志士铺路石!

2013年5月28日完稿于杭州

文章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更新时间:6/1/2013

2013年5月9日星期四

陈树庆:朱虞夫妻子姜杭莉再次为夫申请保外就医





2013年5月7日上午,中国民主党人吕耿松、邹巍、胡臣、戚惠民和我一起陪同朱虞夫的妻子姜杭莉到杭州市郊临平镇的浙江省第四监狱,探望受政治迫害正在服刑的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创建者之一的朱虞夫。

本次探监,是每月中旬姜杭莉探望朱虞夫的例外,是因为姜杭莉第二次为朱虞夫申请保外就医,4月18日向狱方寄送了申请材料,而前些天第四监狱一个姓王的警官打电话叫她去,后经姜杭莉向工作单位请出假来,就约定了5月7日,姜杭莉也以为这次是去谈朱虞夫保外就医的事宜。由于过去朱虞夫案在诉讼阶段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及入监后的第一次《保外就医申请书》都是姜杭莉请我帮她起草,我就一起过去看看有什么事情还需要我的法律协助。

我们一行约在上午9点20分左右到了第四监狱刑罚执行科找姓王的警官,该科室的两个女警官说这里没有姓王(或黄,我们江浙吴越口音都发“wang”音)的警官。当姜杭莉给她们展示了手机上的来电显示(057186249926)后,年轻的那位女警官就跑出办公室,过了一会儿回来,带我们到了狱侦支队,见到了那位被女警官称为王支队长的一中年男性警官(警服上三星,警督衔),王警官让姜杭莉进入办公室,要我们其他人在外面等一会儿,我们在大厅里等了十几分钟,见王警官和其他几个穿便衣的警察带着姜杭莉往电梯口走,我们赶紧追上去要一起去,但王支队长说“先和家属谈些事,你们有什么话等一会儿再谈”,我们就继续在大厅等候。

一个多小时后,见他们出电梯口,我们都走了过去,我先问姜杭莉“朱虞夫保外就医的事情谈得如何?”,姜杭莉说“没有,他们谈了其他事情,说我传出老朱的病情和狱内情况,说境外媒体报道不实”。我马上质问道“是不是他们威胁了你?”。姜杭莉不支声,王支队长马上说“我们不会威胁她的”。我就对王支队长说“姜杭莉反映的情况,或境外媒体报道不实?那好!现在就请你说说你们认为朱虞夫的真实情况如何?”,我拿起手机开始按屏幕,同时说“最好录下音来”。不想那王支队长说了句“都已经对她(姜杭莉)说了”就转身快速离去,拒绝我这个估计不会吃他们“威胁那一套”人的询问,走入自己办公室“呯”的一声将门关死。

在回杭州,在我们的追问下,姜杭莉就把他们将其叫去谈话的情形简单作了介绍:四五个人,江干(区)国保也来了两人在场,还架起机器录音录像,拿出一叠病历卡说朱虞夫身体没有外面报道的那么严重,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监狱给他累计看病检查或取药(降压药)有十九次了;就老朱在车间的劳动环境就家属提出的粉尘、超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也是经过环评符合国家要求的;活儿他愿意干多少就多少,没有强制定额;取消营养餐是因为朱虞夫不遵守监规(吃瓜子),还在与其他犯人交谈中说“你有没有被狗咬?”暗喻处罚他的狱警是“狗”。他们还指责姜杭莉会见朱虞夫时没有配合监狱对犯人的改造要求,说些让朱虞夫不能安心服刑接受改造的话,要求姜杭莉今后对外反映朱虞夫情况要符合他们今天谈话所明确的“实际情况”,不要“歪曲”,否则就要取消她会见朱虞夫的资格。

我对姜杭莉说:老朱的浮肿、晕倒都是你们家属会见时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老朱在车间出工,制作箱包最大的环境危害因素是黏贴面料所用的化学胶水、拷边用的涂料,其挥发性溶剂如芳香烃类化合物或甲醛等对人体的危害才是最大的,而非他们避重就轻的所谓粉尘和噪音;你是医生,老夫老妻几十年对自己丈夫的身体状况最为了解;奴役任何人尤其是奴役受迫害的政治犯本身就是违反联合国宪章及其人权公约的丑恶行径;他们说你反映或外界报道的情况不实,那好,下次会见他们录像录音,让我们也去录像录影,双方都用第一手直接的、原始的证据来说明什么是“真实情况”好了,有必要的话,在劳动现场正常开工时间的空气质量也是有办法请独立的检测机构及校准的仪器进行检测的。

笔者认为,不许政治犯会见家属,很有可能发生了政治犯在狱中受虐待、因为抗争而处境更加恶劣的情况:例如2000年吴义龙(现在联系电话18055699788或13855642895)因争取看报权利而长时间被关小号禁闭;毛庆祥(现在联系电话15158179091或057186066394)因拒绝剃光头而被关禁闭;徐光(现在联系电话13362181277)2001年春节期间被恶警用三根电警棍一起电击的全身红肿起泡(头肿大得像猪头),2003年5月开始多次长时间(数月)的关铁笼并遭其他犯人侮辱(吐痰、浇尿等);本人(陈树庆)1999年末以监视居住的名义长达四个多月的关禁闭严重营养不良全身浮肿几乎到了难以行走的地步(关节僵硬、疼痛、乏力),期间都是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再过几天,又要到了姜杭莉定期探监看望朱虞夫的时候了,能不能见?或见到后的事情的实况与进展到底如何?不妨拭目以待。

根据中国大陆目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外就医包含服刑人员生活不能自理、病重在狱内无法有效治疗等多种危及服刑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情形。活生生、好端端的一个人进去,要快死的抬了出来(有关系的贪官污吏除外)?为了避免朱虞夫重蹈民主党人聂敏之、力虹(张建红)的覆辙,我们必须始终关注朱虞夫在狱内的处境及家属为他提出保外就医事宜的进展。不仅朱虞夫及其家属,我们所有中国民主党在浙江的成员也感谢海内外所有正直媒体一如既往的关注!

2012年12月初姜杭莉第一次为朱虞夫申请的保外就医,2月初收到浙江省第四监狱刑罚执行科的拒绝函。图片是2013年4月18日姜杭莉第二次为朱虞夫申请保外就医材料留底复印件及信函回执。

陈树庆
2013年5月9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文章来源:参与 更新时间:5/9/2013

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陈树庆:丁家喜、赵常青等八义士案考验习近平“权力入笼”的性质

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成为最高领导人后,有一系列引人瞩目的举措,其中之一就是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发表了“权力入笼”的谈论,他说:“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将权力关入笼子并不是习近平第一个讲,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早在2004年7月4日发表国庆节演讲时就说:“人类千百年的历史,最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之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人类社会的运行,需要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这都需要权力的运用。但由于每一个人本身都充斥着七情六欲,西方有一种说法生动形象地概括了人的本性,即“天使与魔鬼的结合体”,一旦权力握有者劣根性的发作,难免不会以权谋私。权力运行的主体,即国家机器里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们,是由人民供养的,却反过来损害民众利益,侵犯民众尊严,导致社会矛盾激化,让民众看不到前途和希望,对未来失去信心,权力就成了社会需要又侵害社会的双刃剑。

经历数千年的历史实践,直到进入近、现代民主和法治的成熟期,人类才找到了运用权力又能有效防范和制止其侵害公众的方式,即通过法治给权力运行的目的、范围及程序规定明确的界限,让权力主体自觉恪守自己的权力边界,互相制衡,不滥用职权,确保权力由社会民主产生并始终处于社会的监督管控之下,这也就是小布什所说的将权力关在笼子里。

因父辈遭受政治迫害而受牵连,少年时曾经被收容教养的习近平,作为从基层逐步走上中南海权势巅峰的习近平,应该了解权势横行暴虐的危害,所以才对权力入笼有所感触。习近平先生一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之讲话,大大振奋了民心,很多网友在网络留言里都不约而同地用到“信心”、“希望”这样的词语。但是习近平的将“权力关入牢笼”对于贪得无厌、专制成性的中共特权既得利益势力,到底是镜花水月?还是存在能够实现的可行性呢?

中国(大陆)社会长期以来,由于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不仅在掠夺财富,还在摧毁社会公平,侮辱人的尊严。肆意妄为的权力之唯一价值,就是让国家的存在对普通人没有价值,让普通人的人生没有价值。无可否定,社会对于大大小小的各级当权者贪暴堕落的愤怒,大多数人出于恐惧,只会从“胡温新政”到“习、李新政”在疑虑、期望中一再“无可奈何”的忍耐和等待……中国人民难道就真的是懦弱可欺吗?

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华民族面临内忧外患纷至沓来的存亡危急之时,鲁迅先生的《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中曾说:“中国人现在是在发展着‘自欺力’,‘自欺’也并非现在的新东西,现在只不过日见其明显,笼罩了一切罢了。然而,在这笼罩之下,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说到舍身求法,我们不妨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哪些规定: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第一款“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宪法不能停留在一纸空文,其生命在于实施,尤其是需要有人“舍身求法”的实践。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的脊梁”,如今同样需要:2012年12月9日、丁家喜、孙含会、赵常青等发起“要求205名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活动,通过他们的努力,已征集7000多公民联署,两会期间已将联名建议书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3月31日,袁冬、张宝成、侯欣、马新立四君子在西单街头拉条幅呼吁官员财产公示。4月14号,王永红先生在北京国贸SOHO再次举牌呼吁中共205位新一届官员首先公示财产。他们的行动,出于良知,伸张了正义,表达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呼声!

义士们的行为,无疑触痛了贪官污吏们的要害,是否会遭致滥用公权的打击报复?我一直在替他们挂念和担心。自3月31袁冬、张宝成、侯欣、马新立等四位公民被刑拘以来(注:侯欣因突发心脏疾病获准保外就医,已于4月10日晚上从北京市999急救中心由其家人和律师接回家),4月15日晚王永红先生被刑拘,17日孙含会被刑拘,4月18日丁家喜律师和赵常青先生被刑拘,所有涉嫌罪名均为“非法集会”。正如许志永先生所说的:“财产公示是体制不可触碰的底线,谁要它公示,它就张牙舞爪跟谁急。除了这个,它还有更害怕的,那就是——自由、公义、爱。公安从王永红、赵常青、丁家喜的家里、车里抄走了‘公民’徽章、印有‘自由、公义、爱’的文化衫和雨伞”。

但愿,习近平先生的“权力入笼”要“实干兴邦”!而不是一个叶公好龙式的“皇帝新衣”来“空谈误国”,更不能是一个忽悠和残害民众的“引蛇出洞”之“阳谋”。正在发生的丁家喜、袁冬、马新立、张宝成、王永红、李蔚、孙含会、赵常青八义士的案件,到底是下面的政法暴力试探和挑战习近平“权力入笼”?还是另有“密旨”有恃无恐、仗势欺人?其结果是否能够做到“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习近平语)”,势必成了“习、李新政”尤其是习近平“权力入笼”性质的首个验证!

民权必须得到保障,权力(包括执政党的所谓“领导权”)必须受到制衡,公平正义必须得到伸张,这就是我们最基本的、但仍要为之奋斗不止的“中国梦”。为了这个福泽每一个中国公民及其子孙的中国梦,丁家喜、赵常青等八义士的案情进展,我们不但拭目以待、守望相助,还随时准备前赴后继!

2013年4月22日完稿于浙江杭州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更新时间:4/28/2013

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陈树庆: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2013年春节人道募捐文告

为了让自由、平等、博爱的阳光早日普照我中华大地,中国民主党人继承革命先烈“忠勇为爱国之本、有恒为成功之本”的光荣传统,坚守“和平、理性、公开、合法”的行动准则,为捍卫人权、推动中国实现民主法治,与全国所有的爱国志士一道,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为此也一再遭受了中共专制特权势力的打压与迫害,无论政治受迫害者还是其家属首当其冲遭遇了巨大的苦难。同伴之间的守望及来自社会各界的关注、援助,虽杯水车薪不足以弥补牺牲,但雪中送炭是渡过难关、抚慰伤者及其家人的重要因素,对于中国民主运动在“屡败屡战中”重整士气、维护团结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我们不会忘记,在那艰难岁月海内外无数同仁、朋友的声援和帮助,他们是:香港“中国民运信息中心”的卢四清先生、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的王希哲先生、庄彦先生、《大(小)参考》的李洪宽先生、澳大利亚的孙立勇先生、陈用林先生、《民主论坛》的洪哲胜先生、《议报》的杨建利先生、中国民主党世界同盟王军主席及其广大成员、对华援助协会(ChinaAid)的傅希秋先生、独立中文笔会刘晓波先生、瑞典的张裕先生和香港的潘嘉伟先生、赵达功先生、刘路先生(李建强大律师)、魏京生先生和黄慈萍女士、郭国汀大律师、蔡楚先生、《六四天网》的黄琦先生、《民生观察》的刘飞跃先生、北京的赵昕先生、宁波的杨孟达先生、中国民主党贵州党部的廖双元吴玉琴夫妇、广西党部的李志友先生、中国民主党美国总部的刘东星先生、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的陈立群女士、李世勤先生、陈翠丽女士、中国民主党联总的徐文立先生……等等。我们也同样感谢博讯、大纪元、多维新闻网、万维读者网、维权网、新世纪新闻网、参与、中国人权、民主中国、看中国、自由亚洲电台、希望之声电台、美国之音、新唐人电视台等正直媒体的关注和客观报道。我们尤其感激来自国内各个阶层、同学、亲友、甚至许许多多原先素不相识朋友冒着被牵连的风险,克服恐惧对我们或暗中保护、或患难相助、不离不弃。种种恩情难以私报,更加使我们确信,中国民主党公开冲破党禁的行动并不孤单,和全国人民一起将中国建设成一个真正民有、民治并民享“信仰的自由、表达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怖的自由”之国家,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坚定使命!

自王东海、王荣清、王富华2005年以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名义首次发起募捐,慰问受政治迫害而身陷囹圄的同伴,至今已历八个年头。诚如2012年募捐文告起草人毛庆祥先生一再强调的“我们在坐牢时受到朋友们的帮助,我们出来了就要担当起帮助仍旧受难同仁的责任”,故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的众多的成员,仍旧是本次募捐的主力;募捐活动的有效发起和组织,高海兵、戚惠民、楼保生、胡臣、任伟仁等能够长期坚持浙江民主党的吴山周末茶会凝聚人气,功不可没;本次募捐的很大一部分或者说增长最多的部分,来自于广大维权群众,这有赖于吕耿松、邹巍两位民主党人具有较高法律素养、长期脚踏实地、坚持为受欺凌的弱势群体理性维权,从而让民主党赢得了民众的广泛信赖与支持。

本次募捐活动,虽然民主党人和支持民众一如既往地踊跃参与,但由于种种众所周知的原因,捐款人的普遍经济状况也非富裕,所能募到的款项有限,暂时只能集中救助一些我们熟知或容易联系上家属的政治受迫害者,远远不能救济到所有在苦难中煎熬良心犯及其亲人。此种缺憾,何以了断?我们我们深知:唯有与全国人民一起,为推进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作出更大的努力,尽早结束政治野蛮与专横对中国人民的侵犯与迫害,并以“真相、赔偿、正义与和解”的原则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社会不公问题,才能让我们的此类募捐活动不再必要而完成其特殊使命。

诚如吴义龙先生所说的要将中国民主党建设成一个“阳光的、透明的、让社会放心”的政治组织,在安全许可的范围内,应将中国民主党组织的事务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现将浙江委员会本次募捐的有关情况公布如下,任何参与本次募捐的捐赠人还是受赠人如发现有什么出入,我受托作为本次募捐活动的总审计人,有责任作出必要的解释、复查与落实。

审计及发布人:陈树庆

电话:13958012964;0571-88310920;

电邮:csqcdp@gmail.com

2013年3月30日

附录:2013年春节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人道募捐清单:

一、捐款人清单

王有才-中国民主党人-4500元;

吴义龙-中国民主党人-200元;

王富华-中国民主党人-300元;

邹巍-中国民主党人-250元;

楼保生-中国民主党人-300元;

吕耿松-中国民主党-200元;

楼裕根-中国民主党人-500元;

胡臣-中国民主党人-500元;

陈树庆-中国民主党人-500元;

单称峰-中国民主党人-300元;

范子良-中国民主党-100元;

徐光-中国民主党人-1600元;

祝正明-中国民主党-300元;

张中政-中国民主党人-100元;

毛庆祥-中国民主党-200元;

王国安-中国民主党-500元;

姜在鸿-中国民主党人-100元;

方剑良-中国民主党人-100元;

宋健来-中国民主党-200元;

张诒达-中国民主党人-100元;

王荣清-中国民主党人-200元;

初亮-中国民主党人-200元;

洪家炯-中国民主党-100元;

王荣耀-中国民主党人-500元;

方升-中国民主党人-500元;

王国光-中国民主党-500元;

余铁龙-中国民主党-100元;

余元洪-中国民主党人-100元;

戚惠民-中国民主党人-200元;

余铁龙-中国民主党人-100元;

叶晓刚-退休教授-200元;

杨思源-右派联系人-200元;

韩立法-500元;

公民龚-100元;

沈建民-200元;

昝爱宗-300元;

严正学-200元;

隐名-中国民主党人-1900元;

吴远明(任伟仁)-中国民主党人-100元;

谭凯-中国民主党人-100元;

魏桢凌-泛蓝联盟-100元;

池建伟-中国民主党人-100元;

公民沈-100元;

杨云彪-100元;

高海兵-中国民主党-100元;

金基明-中国民主党-200元;

王小钰-200元;

陈龙-500元;

温克坚-500元;

来金彪-中国民主党人-50元;

梁丽婉-维权人士-200元;

朱瑛娣-维权人士-200元;

陈美佳-维权人士-200元;

徐桂珠-维权人士-200元;

陆定耀-维权人士-200元;

陆吕浩-维权人士-200元;

朱彩花-维权人士-100元;

叶红云-维权人士-200元;

黄滨翔-维权人士-200元;

范萌成-维权人士-200元;

管晓军-维权人士-100元;

陈渭湘-维权人士-200元;

陈地主-维权人士-100元;

韩张良-维权人士-100元;

曹良民-维权人士-100元;

裘玉梅-维权人士-100元;

郑雪-维权人士-100元;

公民徐-维权人士-100元;

陈映-维权人士-100元;

贺忠民-中国民主党人-500

公民李(台州)-1000元;

申屠大兵-100元;

叶建-中国民主党-500元;

公民习-2000元;

陈振球-中国民主党人-200元;

邬为民-200元;

陈作良-中国民主党人-1000元;

刘全贵-中国民主党人-200元;

陈开频-中国民主党-300元;

夏树理-200元;

涌江潮-中国民主党人-800元;

珠江潮-中国民主党人-2000元。

吴孟谦(吴敦红)-中国民主党人-300元

杨建民-中国民主党人-100元

周骏毅-中国民主党人-500

毛奇峰-中国民主党人-300

林辉-中国民主党人-300

以上捐款收入合计:32500元

二、受捐人清单:

1陈西(贵州)-1500元,其妻张群选收讫,电话:13984186035.

2陈卫(四川)-1500元,其妻王晓燕收讫,电话:18008255508.

3刘贤斌(四川)-1500元,其妻陈明先收讫,电话:13778747500.

4杨天水(江苏)-1500元,其姐杨桂香收讫,电话:13852821073.

5许万平(重庆)-1500元,其妻陈贤英收讫,电话:15808006569.

6任自远(山东)-1500元,其父任汝生收讫,电话:13655374549.

7饶文蔚(重庆)-1500元,其父饶江京收讫。

8谢长发(湖南)-1500元,其弟谢长祯收讫。

9范宝琳(西安)-1500元,已由西安杨先生转交其姐范宝凤。

10倪玉兰(北京)-1500元,其女董璇收讫,电话:13691552749.

11董继勤(北京)-1500元,其女董璇收讫,电话:13691552749.

12朱虞夫(杭州)-2000元,由楼保生送达其妻姜杭莉,电话:13588450407.

13薛明凯(山东)-2000元,经多方查找,仍未联系上亲人,暂委托胡晓玲代为保管。

14王荣清-(杭州,保外就医),重症尿毒症医疗补助2000元,本人收讫,电话:057185997558.

15王东海的未成年遗孤王芷怡-1000元,由戚惠民交程云惠收讫,程云惠电话:18668205386.

16陈龙德(杭州)1000元,已由戚惠民送达本人。

17聂敏之遗孀(杭州)-500元,本人收讫。

18刘本琦(青海)1500元,已交由其亲友暂保管。

19曹海波(云南)-1500元,本笔由陈树庆寄发,曹海波妻张念收讫,张念电话:13228323656.

20王登朝(广东)-1500元,其妻李彦婷收讫,电话18898738510.

21李铁(武汉)-1500元,其女李月名收讫,电话13554632221.

22佘万宝(四川)-1500元,本人收讫,电话18783483886.

以上捐款支出合计:32500元。

文章来源:参与 更新时间:4/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