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

陈树庆:抓捕曹海波,针对言论自由“制造社会恐慌”?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更新时间:10/29/2011

据报道,2011年10月21日中午12点振华会创始人、QQ网民曹海波在云南昆明的海阔鱼跃网吧被当地西山区的公安带走,手机被没收。当晚7点,曹海波被国保带回其住所抄家,扣押了他的笔记本、U盘、两张银行卡、三台电脑等物品。曹海波妻子张念周一(24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两日前,她曾到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局查询丈夫情况,国保人员向她转交了早在10月21日晚上8时就由昆明巿西山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曹海波现被关押在看守所。

曹海波今年只有27岁,江苏人,在昆明开了一家小餐馆,卖午饭和晚饭,平时喜欢上网,他创办了振华网。曹海波妻子说:“我的丈夫从来没有犯法,白天忙着做生意,无非是晚上在网上提倡了一下民主,当局为这抓他说他颠覆政府,实在是莫名其妙。”

我查了振华网(网址:www.zhenxingzhonghua.com,或者http://url.cn/3fMdqM),看到《振华会简介》是这样写的:“振华会由创始人曹海波创建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成立之初只有一个QQ群也不满的人数,大家都抱着向往民主宪政的信念,致力于中华民族的民主事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在国父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的基础上,创始人曹海波更加因地制宜的提出了新的三民主义解释,孙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固然很好,民族主义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固然是符合当时的背景的,但是拿到现在是明显不符合实际的,所以曹海波提出了新三民主义解释。首先是要做到民主主义,因为当前民众对民主宪政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且还政于民实现民主宪政,也是进一步实现民生主义的前提需求。其次在民主主义的基础上,缓步实现民众的生活富裕的民生主义。只有一个民选政府才可以真正为民众服务,所以民主主义必然是民生主义的前提。最后在上述条件都成熟了实现在世界范围的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寻求民族独立,自强的民族主义。”、“振华会的观点必然不完全正确,所以需要有识之士的鼎力扶持,与大力的提出有力的建议,以期让振华会得到一个更好的改善。”从中看不出里面有什么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内容。

我再查看其他网页,比如《振华会第十号决议》中“振华网作为振华会的一个官方网站,现在热忱的邀请各位投稿!投稿要求如下:①不得恶意攻击诽谤共产党和政府,但是可以说事实。②不得偷袭他人的作品,若有摘录需注明。③不得宣扬与振华会主体思想不相符合的文章。④不得散布恶意攻击其他民运组织的文章。振华会创始人:曹海波2011.9.16”,也看不出有什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内容。

看来曹海波被抓捕事件,再一次用事实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果谁付诸言行把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真格、把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当真格,那么,当权者可以凭牵强附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就要“杀一儆百”了。

也巧,我又看到了2011年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交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胁迫国家机关或者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也属于恐怖活动。”。

姑且不谈1989年5月某些中共领导人指使军队围城北京是否属于“胁迫国家机关(军队也是国家机关)”和“造社会恐慌”,6月4日镇压造成大量和平示威的学生、市民“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是否让《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面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尴尬?由于作者本人也曾经因为追求宪法第二条主权在民的真实性及行使宪法第三十五条权利而遭受过专政暴力机器的政治迫害,不仅人身失去自由、包括电脑等财产以“没收”的名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我们民主党同志聂敏之、张建红(力虹)等还因此先后“造成人员伤亡”,不少有民主自由愿望但因见到了文字狱频频发生的公民,只好敢怒不敢言、委曲求全,让“制造社会恐慌”的政治迫害行为起到了一时的作用。

现在又开始了“因言治罪”,抓了敢说会写的曹海波,同样想说欲写的我在同病相怜之时感到有点“好怕怕哦!”,如果这样“怕怕”的人多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为是否就再次达到了《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制造社会恐慌”的效果呢?不知道《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正式出台后能否发挥让中国公民“免于恐怖”的价值,最可怕的就是“法之不行,自上犯之”,进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民以吏为师”、“群起而效之”,则天下危矣!

几天前利比亚专制独裁者卡扎菲在“孩子们,别开枪!别开枪!”的惊恐、绝望哀求声中被民军战士从臭水沟里拖出、围殴并开枪击毙,消息传出,利比亚人民举国欢呼、庆贺。卡扎菲崇拜毛泽东“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暴力哲学,对利比亚人民实施恐怖、滥用暴力,恐怖他人最终变成了恐怖到自己头上。我猜想,卡扎菲大概到临死之时可能才明白什么叫“咎由自取”、“引火烧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些道理,悔之晚矣!哼,作恶太多了罪孽深重,实际上连后悔、忏悔的机会也没给他!

嘿,关注国内之事,怎么扯到了利比亚,离题了吗?天晓得!

2011年10月7日星期五

陈树庆:聂敏之先生去世十周年祭

今天,是聂敏之先生去世十年的忌日,让我再度回顾一下老聂与我们民主党其他同志在那艰难岁月“共同战斗”的往事,也算是对他的一项祭奠。

在浙江民主党组党活动的最初半年时间,我因为家庭的经济负担重(因购房所欠债务尚未还清)而自己的生意又很好,没有积极参与,一般情况下都是王有才、吴义龙、毛庆祥等人叫我,我才去参加民主党的一些聚会,听听并偶尔也表达一下自己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也许在其中见过聂敏之先生,但没有明确的记忆。

1999年6月,中共当局对中国民主党的第二波大镇压开始后,全国先后有五十多位民主党人受到羁押并判刑或劳教,浙江民主党的祝正明、吴义龙、毛庆祥、朱虞夫、徐光、王荣清等常务工作组成员被“强迫失踪”,《在野党》杂志面临停刊的危险,单称峰来我家请我一起编印杂志,并先后将迟建伟、聂敏之、李锡安、崔公展、厉巴耕、来金彪等人组织起来共同担当起面临瘫痪的浙江民主党工作,这样,我就认识了聂敏之先生。

当时我虽然已经还清了债务,但由于自己想利用生意红火的机会继续多赚一点钱,没有做好全身心投入组党活动的准备,只答应:为浙江民主党和《在野党》提供经济上力所能及的资助;利用我与浙江老民运王东海的关系以及与王有才夫人胡江霞的熟悉,替《在野党》杂志收集一些还保留在他们手上可供采用的资料;自己也撰写并投些稿件。

但由于《在野党》杂志稿件与编辑质量以及散发工作出现了一些不如人意的严重问题,单称峰、聂敏之及刚保释的王荣清先生强力要求下,经整改确定由单称峰和我负责编印、由聂敏之、王荣清负责最终审稿的情况下,推出了质量尚可的《在野党》第十期和第十一期。1998年8月16日中共当局在东海举行军演的台海危机时,由王荣清提议、我起草、聂敏之审核并通过卢四清先生向国际上发布了以“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名义发表的《和平、民主、统一中国》的声明,表明了“中国民主党反对用武力中国人打中国人,民主是保障和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政治大前提”之原则立场。

以“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名义发表声明,虽然老聂与老王都说“在全国性组党时期各省对浙江有过授权的约定,在特殊情况下浙江可以也应该担当起举旗的责任”。但我总觉得有所不妥,所以建议以后还是以“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名义更好,我说“坚持与高举浙江民主党的大旗,不会影响整个中国民主党的举旗问题,既是对其他省份中国民主党人和组织的一个鼓励,也能与当时北京尚在坚持的何德普之中国民主党京津能够很好的协同”。聂敏之、王荣清、单称峰也都同意了我的建议,此后我们再也没有打过“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的旗号。

当时的情况,除了编印《在野党》外,浙江民主党的主要外联及组织恢复工作由单称峰整天忙碌奔波,王荣清由于监视居住期不便于出头露面只好处于幕后总策划的地位、我既要忙于做自己的生意又要顾及浙江民主党的一些具体事务,王东海先生负责安抚与释除来自浙江及全国民运内部各种对浙江民主党及主要负责人员的误解,聂敏之先生就主动担当起了最危险的代表浙江民主党的负责人身份。胡晓玲、迟建伟、杨建民、尉国平、叶建、王杭立、楼裕根、余铁龙余元洪父子、胡江霞、来金彪等人也或多或少地担当了浙江民主党活动的许多工作,王希哲、庄彦、杨建利、《大参考》的李洪宽、《民主论坛》的洪哲胜、赵昕、薛振标、戚惠民等先生对我们都有过不少支持。当然卢四清先生对我们浙江民运和浙江民主党的帮助最大,当时几乎所有的浙江民主党文件和信息都是通过向卢四清先生发送传呼或传真在国际社会公开发布,为我们提供了舆论及道义的有力支援。现在互联网发达信息渠道多样化了,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往事尤其是卢四清先生的“中国民运信息中心”对中国民主运动在艰难时期不可或缺的功绩、以及对我们浙江民主党人的倾力关注。对卢四清先生表达我们的感恩心意,是老聂在世时一再关照其他浙江民主党人,要求我们“将来”一定要做的一件事情。

很遗憾,由于当时民主党在一再遭受打压的情况下,浙江又是重灾区,警方很快就猜出了我在其中的作用,1999年9月24日对我家来了个彻底抄查并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将我“寄放”在杭州市遣送站底层的一个小禁闭室四个多月,直到对吴义龙、毛庆祥、朱虞夫、徐光判决后,我作出了妥协——答应出去后不再编印《在野党》杂志并答应不到全国各地去搞组党串联的条件下,才将已经长期营养不良而全身浮肿的我释放回家。

2000年1月初,即在阴历过年前两天我被释放出来后,老聂很快就联系上我并专程到我家来看望我,带来了《中国民主党迎接新世纪宣言(2000年1月1日)》以及老聂代表浙江筹委会与代表北京党部的何德普共同签署的《关于海外某些人擅自用“民主党海外总部”等名义的声明(2000年1月6日)》。他还向我详细介绍了在我关押期间同志们坚持民主党的活动没有停止,如单称峰、聂敏之、胡晓玲、王荣清等人不仅在为遭受判刑迫害的民主党人呼吁,也为“强迫失踪”的我呼吁和到处打探寻找,以及对家属的安慰照顾。不仅于此,王荣清、聂敏之先生还冒着巨大的风险时不时地在西湖边的一公园及刚建成不久的吴山广场向群众散发《在野党》杂志及我的那篇《大旗在飘扬》文章。为此,在1999年10月1日“国庆”五十周年耀武扬威大阅兵时,老聂还一度受到中共浙江当局的拘捕关押——以“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行政拘留一个月。

2000年3月18日,聂敏之先生与何德普先生就中国人5,000年历史上第二次成功地直接选出自己的领导人和第一次通过民主的方式实现政党轮替和权力移交,发表了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浙江筹委会《祝贺陈水扁先生当选中华民国总统》的共同声明。2000年5月初美国国会两院表决中国最惠国待遇(PNTR)前的关键时刻,经过聂敏之、王荣清及我的商量定稿,由老聂在《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声明》上承担主要责任,为中国的更加开放与融入公平竞争、民主法治、尊重人权的世界主流社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据聂敏之先生所说,美国驻华上海领事馆官员曾专门打电话告诉聂敏之,美国政府在当年五月国会PNTR大辩论之时,印发过聂敏之先生以浙江民主党人的名义,对国际媒体发表的赞成对华PNTR的声明。

2000年9月25日上午9点,浙江警方将聂敏之先生从家中带走,警方抄家时,还拿走了传真机、手稿等物品。下午警方口头通知家属,聂敏之已被送置“金华十里坪劳教场”劳教一年,理由是:聂继续从事民主党活动。判处对中国改革开放有大功劳的中民主党人聂敏之先生劳教事件,发生在美国PNTR案刚刚获得通过之时,再一次显示了中共当局为一己特权私利,排斥打压异己的肆无忌惮。

因劳教所怕担责任,拒收经体检说明年老体衰的老聂,浙江政法当局只好将他关在杭州庆春医院实行莫名其妙的强化治疗一个月后释放回家,从此,老聂的身体健康明显每况愈下。先是腰间盘突出,腰间的骨刺使他疼痛难忍连走动都很艰难,曾经去过浙江省红会医院治疗,虽然庄彦等海外朋友和我们浙江许多民主党人都尽一己之力给予过资助,中国民主党北京党部的何德普于2001年4月20日还专门为老聂发过救助呼吁。终因医药费昂贵,而靠老聂的妻子(60多岁)微薄的退休金及打工收入难以长期为继只好中断住院治疗,改为费用较为便宜的中医理疗。近半年时间,胡晓玲、李锡安、迟建伟、杨建民、尉国平和我都曾多次陪伴搀扶他去做过扎针灸、内服外敷中药等治疗。后病情严重恶化只能瘫痪在床、疼痛无比,2001年7月上旬,送杭州市中医经诊断,发现老聂患有严重骨骼疏松并有骨癌(第三根、第四根、第五根腰椎骨)且已到了晚期的扩散转移。聂夫人金顺珠变卖她自己的房产为老聂治病也无力回天,2001年10月7日下午4点10分,享年71岁的老聂怀着对中国民主事业“出师未捷身先死”的遗憾,离开了最后几年峥嵘艰险岁月不离不弃陪伴他的夫人金顺珠女士,离开了他引以为骄傲的中国民主党和肝胆相照的同志们。

在聂敏之先生的病重治疗及丧事中,几乎全体杭州的民主党人都极尽全力在帮助家属操办,在聂夫人金顺珠继承老聂居住的房产诉讼中浙江民主党人也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援助,在老聂去世后的每年清明节前后迟建伟、王富华、吴远明(任伟仁)、萧利彬及其他民主党人都会结伴去扫墓祭奠从未间断。

我相信,不仅中国民主党尤其是我们浙江民主党人永远不会忘记聂敏之先生对中国民主党在艰难时期的作用,中国的民主事业也将一直记住聂敏之先生追求民主捍卫人权的奋斗牺牲精神,中国的改革开放也始终不能抹杀来自民间的、在野党(反对党)成员聂敏之先生在关键时刻抛开党派成见以国家整体利益为重的功绩。

聂敏之先生,请放心地长眠安息吧,直到中国实现民主与法治、直到全体中国人享有与世界文明国家的公民同等的自由、尊严和保障,我们会奋斗不止,一如既往!

2011年10月7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文章来源:独立中文笔会